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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男告星國滙豐 求償1億
2009年03月04日蘋果日報
新加坡
【張翠蘭╱綜合外電報導】新加坡《海峽時報》昨天報導,旅居紐西蘭的30歲台灣男子黃柏真(譯音,Huang Po Jen)控告新加坡滙豐銀行(HSBC)涉嫌違反協議,中止他對沖其外匯交易,造成他與家人蒙受損失及未能獲取可能利益,因此要求賠償300萬美元(約1億562萬元台幣)。
新加坡高等法院前天開庭審理此案,預計將進行10天。提告者除了黃先生,還有他在台灣的57歲母親陳玲珊(譯音,Chen Ling San)及83歲外婆陳程淑雲(譯音,Chen Cheng Su Yun)。黃先生過去15年居住在紐西蘭,並管理家族資產。由於他們在紐西蘭的銀行,無法讓他即時管理金錢,因此擁有大學商業文憑的黃先生,決定把基金戶頭移至新加坡操作,2004年1月在新加坡滙豐開戶。
滙豐否認對沖協議
同年10月,他買賣不同外國匯率時,發生帳面損失。黃先生宣稱11月8日透過電話,與該銀行兩名職員達成協議,同意他以對沖策略來平衡損失。但他指控12月2日該銀行又告知,他不能再使用對沖策略來獲利及縮小損失。
黃先生宣稱此舉迫使他們三人結束2400萬美元(約8億4776萬元台幣)投資帳戶的外匯交易,並導致蒙受損失及喪失可能的獲利。然而新加坡滙豐否認銀行曾與黃先生達成協議,且銀行也保留可中止任何投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