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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居住的大樓內,有住戶十分沒公德心,將自家垃圾丟棄在共用走道上,不僅滋生蚊蠅,還傳出惡臭,因無管委會,其他住戶束手無策。記者前往察看,現場堆了11包垃圾,按門鈴也無人應答。環保署表示,住戶污染共用空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民眾可向環保局檢舉。轄區台北市環保局中山區清潔隊也對這名住戶開單舉發,處以1200元罰鍰。投訴組
李小姐說,她住在北市中山北路二段一處住商混合大樓的2樓,年初開始,同樓層有一名住戶常將自家垃圾堆在門口前的共用走道上,不僅滋生蚊蠅,還發出陣陣惡臭,「除了進出會聞到,連在家都聞得到臭味,很噁心,窗戶都不敢開。」
李小姐說,她多次嘗試向這名住戶詢問,但按門鈴都無人回應,「垃圾本來只有1、2包,現在竟然堆了一堆,真的很沒公德心。」由於該棟大樓未設管委會,她實在不知該如何處理,於是向《蘋果》及北市環保局反映。
愈堆愈多蚊蠅亂飛
3月3日記者前往李小姐所住大樓察看,2樓共5戶,有名住戶在門口共用走道上堆了11包垃圾,現場蚊蠅亂飛,約2公尺遠就可聞到臭味,但記者按門鈴,無人應答。
3日當天,北市環保局中山區清潔隊也派巡查員到現場稽查,清潔隊分隊長蘇敬明表示,一般住戶將垃圾暫放在大樓共用空間,並無違法,但此處的垃圾已發臭、滋生蚊蠅,明顯影響其他住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可先向管委會反映
蘇敬明說,經查是該住戶將垃圾堆積在門前的共用走道上,已對其處以1200元罰鍰及勒令立即清除。事後李小姐表示,這名住戶已清除垃圾。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第四科科長丘明中表示,大樓內共用空間屬於住戶共同的私人用地,遇其他住戶將垃圾丟到共用空間,影響公共衛生,若設有管委會,依法須先向管委會反映,由管委會處置,若無管委會才可向環保局反映,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若無法查到行為人,依法得處住戶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映。
住戶亂丟垃圾處理方法
˙拍下照片存證
˙直接向住戶反映
˙若直接反映無效,可向大樓管理委員會反映
˙若無管委會,也可向當地環保局檢舉
資料來源: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