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總覽
「種草莓」炫耀戰果 猶如犯罪簽名
2009年03月20日蘋果日報
專家分析
男子朱振榮考警察屢試不中,最後假冒警察性侵援交妹又「種草莓」的行徑,犯罪防治學專家黃富源(現任考試委員)分析:「假冒警察犯罪是一種補償心理,將警察的權勢發揮到極大,然後再嫁禍給警察,藉以發洩自己一直沒考上警察的怨恨;而『種草莓』則有宣示炫耀的意涵,顯示自己可對被害女性軀體完全掌控。」
藉此獲取性高潮
長期研究性侵害防治的培靈關西醫院院長李光輝指出,這類用「犯罪簽名」的性侵害慣犯,一般有三種犯罪心態:一是藉「種草莓」行徑做為自傲的宣示,表示「自己是高明的犯罪者」,並以此確認、累積自己的犯罪;一是因犯案者只熟悉或習慣此種手法;三是他可能從「種草莓」的過程得到性高潮。
黃富源舉曾犯下白曉燕案的陳進興為例說,曾犯下多起性侵害案的陳進興,犯案前會問對方認不認識他,然而不管被害人如何回答,他都會報上姓名後再性侵對方,最後還要被害人煮稀飯給他吃,黃富源說:「陳進興說出自己的名字也是一種如同犯罪簽名的手法。」
記者郭芷余
留言 |
|
|
|
更多... |
哈燒情報 |
||||||
|
焦點話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