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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宜蘭報導】宜蘭一名罹患小兒麻痺的中年男子黃耀宗,以「賭博輸錢需改運」為由,引誘缺錢花用的少女與他援交,十年來,至少姦淫或猥褻過十一名少女,年紀最小才十歲,目前僅找到五人;宜蘭地院昨將這名淫魔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十二年重刑。承辦警員獲悉後說:「判愈重愈好,這個人簡直是泯滅人性的大淫魔!」
喪盡天良
另替黃嫌媒介少女的陳玉綺(二十三歲)、陳欣宜(二十一歲)兩女,則分別被判刑二年、緩刑五年,及七月徒刑、緩刑三年。
還曾逼被害人賣淫
檢警查出,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黃耀宗(五十四歲),十年前就用徵「服務小姐」名義,以援交或下迷藥方式,性侵多名未成年少女,還逼迫被害少女賣淫,帶著她們到各汽車旅館、飯店援交,賺錢供他揮霍。
這次他因賭輸錢想改運,而在前年一月間,向在餐廳擔任服務生的陳欣宜、陳玉綺表示:「我賭輸錢,請幫我媒介少女援交改運。」兩女就以六千元代價找到一名十五歲國二女生與黃男性交易,兩人從中抽取二千元介紹費。
專挑離家少女利誘
同年八月,兩女又為黃男找了十七、十四歲姊妹花,但兩姊妹在抵汽車旅館前,突然反悔,拒絕進入,致未得逞。不過,有一回,黃男開車載陳玉綺與十四歲妹妹外出時,刻意讓陳女下車到超商買酒,再將車開到一家廟旁,在車內強行脫掉被害人衣褲,意圖霸王硬上弓,幸在被害人抵制下,僅被猥褻。
去年一月間,黃男結識一名十二歲讀國一少女,得知她離家出走無錢可用,便以金錢誘惑,以一千元到二千五百元代價,前後與少女援交十次;此外,黃男還開車將一名十歲的小五女童載到一處公園旁,以檢查身體為由,予以猥褻。檢警研判遭黃嫌染指的少女至少十一人,目前僅找到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