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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林泊志╱連線報導】男子劉昌奇前年自台北搭台鐵自強號回羅東,卻離奇死在月台附近的軌道上,劉的雙親不滿車廂手動式折疊門沒關,致兒子摔出車外遭對向電聯車撞死,憤而求償五百六十餘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台鐵有疏失,判賠劉昌奇父母共三百二十萬餘元。
難挽遺憾
劉母劉游阿招昨氣憤說:「台鐵車廂門若有關好,有完整的安全設施,我兒子會摔車被輾死嗎?三百二十萬元能還我一個兒子嗎?」她難過說,兒子退伍後就回羅東承接家中的服飾生意,當天是到台北補貨準備回家,她認為,台鐵應全面改善危險車廂,不要再有下一個家庭受害!至於是否上訴,會再與律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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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昌奇搭自強號遇車廂搖晃墜落車外,遭電聯車撞死。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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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火車拖行50米亡
台鐵副局長張應輝昨強調,台鐵新購車廂一律都是自動門,行進間絕對關門,而老舊車廂也持續把手動門改造成自動門,以確保乘客安全。將等收到判決再決定是否上訴。
這起鐵路離奇慘案發生於前年一月二十九日早上,前夜與朋友在KTV飲酒作樂的劉昌奇,帶著酒意到台北火車站搭乘七時十分的自強號回羅東,不料,火車才駛離月台三百公尺處換軌道時,因車廂劇烈搖晃震動甩開手動折疊門,致門旁的劉墜落車外,摔到軌道上遭對向電聯車勾住身體拖行五十公尺後死亡。
台鐵辯:有貼警語
台鐵辯稱,劉昌奇死在軌道上,無法證明他在該班自強號列車上,也不排除是酒醉跌落月台遭火車拖行,況且火車內都有張貼「危險!禁止站、坐車門口」等警語,台鐵已善盡管理責任。
法官認為,劉當天確有買票搭車,但台鐵未確保手動式折疊車門在行進間一定關閉,也無法避免遭人不當開啟,劉摔落車外慘死確實與車門開啟有關係,故判台鐵應賠劉的雙親喪葬費、扶養費、慰撫金等。
搭火車安全須知
.搭火車先下後上,車未停妥,不要上下。
.火車行進勿倚靠車門,車門故障時,請掛上門旁的安全桿或鏈條。
.進月台不跨越軌道,候車不跨越黃線。
.除非緊急,不要開車門。
.鐵路緊急狀況專線0800-800-333
資料來源:台灣鐵路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