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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台南新樓醫院前副院長許文憲為車禍受傷老農陳吉成動手術,沒注意陳男頸椎可能受傷,貿然將他翻身造成兩節頸椎骨折,淪為植物人逾十年。鑑定報告指許有疏忽,最高法院昨判他與院方須賠一千零一十九萬多元,外加四百多萬利息確定。
粗心釀禍
去年六月間因治療大陸象腿女孩王程而名噪一時的許文憲,現為台北市立萬芳醫院一般外科主治醫師,昨他聽到判決確定後表示,「這是十二年前發生的往事,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也是感到痛心與難過。」他不願多談後續事宜。新樓醫院則說,要等看到判決再回應,陳吉成的家人則是拒絕受訪。
「雖生猶死」拖累全家
判決指出,陳吉成(七十七歲)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出車禍,頭胸受傷、呼吸困難,被送到新樓醫院麻豆分院急救,當時許剛好來探視另位病患,見狀接手治療,後因陳右肺傷勢有惡化跡象,許在十一月四日為陳做胸腔鏡檢查,不料發生意外。
當時許與兩名醫師把平躺在手術台的陳向右翻身九十度,已被麻醉的陳突然兩度血壓下降、心跳變慢,三名醫師趕緊把陳翻正做心肺復甦術急救,許並改做開胸手術清除胸腔血塊,但陳卻從此淪為植物人。神經外科醫師後來確認陳第四、五節頸椎骨折脫位、脊髓完全損傷,無法復原。
陳的兒子說父親現在只剩一口氣,「雖生猶死」,全家人更被拖累,精神折磨難以形容,這一切都是許翻動父親沒預先保護頸部所致,向許與新樓醫院求償兩千七百多萬元。
強調搶救「難能可貴」
但許強調是自己及時搶救,才讓陳保住性命,是有功沒過失,「已屬難能可貴」,且陳先前從沒說過頸部疼痛,對於陳變成植物人他覺得相當遺憾,但與他無關。
全案經三度鑑定,都認為許疏於確認傷者頸部有無損傷,造成陳二次傷害,法官因此判決許及新樓醫院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刑事部分,許已被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五月定讞。
開刀頸骨折示意圖
許文憲與醫護將平躺的陳吉成翻身,陳男因車禍頸傷未被發現,頸部因此骨折成植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