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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斥檢延誤 跡證「都清了」
2009年03月04日蘋果日報
事隔月餘
涉嫌殺害女室內設計師胡惠芳的許姓男子,在案發後四十二天落網,專案小組雖懷疑許嫌鳳山的租屋處是胡女遇害第一現場,但因事隔太久,「該洗都洗了,該清的都清了。」昨未採到可疑跡證。警方衝進屋內逮人時,許嫌胸有成竹、異常冷靜地面對問話,似早就等待警方上門。
前女友爆遭許性侵
偵辦警方私下埋怨:「這種殺人案十天之內就可破案。」但承辦此案的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高嘉惠強勢主導辦案方向,導致原先鎖定的油漆工、房屋仲介的偵辦方向錯誤,拖延時日,致嫌犯有充裕時間消滅跡證。《蘋果》截至昨晚截稿,未能聯繫上高嘉惠,無法獲知其回應。
許嫌雖然已婚,但交往複雜,檢警昨天約談許嫌的前女友時,前女友不但否認涉案,還爆料指前陣子遭許嫌誘約外出強行性侵得逞,但她未報案。
因死者被發現時,一頭長髮被剪成及肩中長髮,衣服也遭換裝,警察大學教授黃富源分析,任何犯罪者為逃避罪責,都會改變被害者形貌,想毀跡滅證,但無論如何改變,只要有些微跡證,警方多可循跡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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