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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任膺、王家俊╱台中報導】台中市美麗殿社區於九二一大地震受損,北區公所當年先判全倒,發給七百餘戶住戶二十萬元慰助金,但六年後卻改判半倒,並向住戶追討溢領的十萬元,三百多名住戶分批和公所打行政訴訟,僅四十七戶勝訴,形成一案兩判。部分住戶昨赴台中市議會抗議判決自相矛盾,要求公所退回住戶被追回的金額。市府將請示內政部並和律師討論處理。
昨帶住戶前往抗議的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說,半倒只能領十萬元慰助金,最高行政法院去年十一月就恢復全倒判定,但區公所已向至少半數住戶討回十萬元,且以提再審為由不退款,仍強制催討,有住戶被逼到跳樓自殺。
全倒半倒地方判定
律師何志揚說,依《行政程序法》一二一條,北區公所要變更全倒判定,期限為兩年,公所已超過期限,四十七戶受災戶因此勝訴,該社區住戶皆可援引辦理,管委會前天已函文北區公所,須於文到七天內返還向住戶討回的十萬元,否則將向地檢署申告公務人員違法,將討回三千萬元。
台中市長胡志強說,市府當初就不希望向住戶追討,但中央不同意,只好依法辦理。內政部社會司長曾中明說,全倒、半倒由地方政府判定,中央派給地方政府執行的預算,絕對要執行,不可能不追回溢領公帑,既然住戶提告,就尊重司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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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美麗殿社區部分住戶昨赴台中市議會,抗議該社區受災情形「一案兩判」。黃任膺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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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九二一地震中受損的美麗殿社區,北區公所先判全倒,六年後又改半倒。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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