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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睿誠、蕭夙眉╱台中報導】台中縣一名張姓男子前天開車載七十四歲的父親外出時,張父突然氣喘、嘔吐,張男攔下一輛巡邏車請警方聯絡消防局救護車到場,不料等了半小時仍不見救護車蹤影,才由警車開道護送急救,所幸張父無大礙。台中縣消防局查出是國光消防分隊值班的替代役男聯繫、通報有疏失;消防局長曾進財痛斥:「實在太離譜!將加強訓練,避免再發生類似狀況。」
急救凸槌
前天中午十一點多,張男在大里市爽文路與德芳路口,攔下霧峰分局警備隊巡邏車求救,警員黃紹清通報分局轉報消防局派救護車後,與張男在場等侯。
幸僅感冒無大礙
但是遲遲沒有看到救護車蹤影,黃警打了一通電話向一一九詢問,等了半小時仍然等不到救護車,越等越氣的張男忍不住說:「算了,我們自己開車去醫院啦!」
黃警隨即開巡邏車鳴警笛開道,護送張父到中市中山醫院大慶分院,所幸只是感冒引起的不適,並無大礙。
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王士銘說,張父病發求援前不久,國光分隊另接獲一起車禍救護案,兩案發生地點很近,值班的替代役男接獲張男父親病發求援案時,以為是同一件,遂答覆:「(救護車)出去了!」接著消防局勤務中心接到黃紹清電話詢問是否派車時,消防局才發現有此嚴重疏失。
受理未詳問挨轟
曾進財說,他將再要求同仁受理求救電話要問清楚地點、病況、人數等,「沒有問清楚地點,導致求助者苦苦等候,實在很不應該!」霧峰分局督查組長許志豪說,警員未受過急救訓練,遇民眾受傷,都是立刻協助轉報消防單位送醫;若逕行載運傷者,可能會「越幫越忙」;警員當時處置無不當,鳴警笛協助開道是不得已但正確的作法。
中縣議員李天生抨擊,消防局值班人員竟弄混救護派遣任務,「簡直是拿民眾生命安全開玩笑,」應加強訓練,千萬不可發生這種烏龍。
民眾在路旁遇危難應變方法
.以手機、攔下往來人車或向住戶借電話打119或110求援。
.報案時明確告知地點、危難狀況、需要的支援等。
.在車後方放置警告牌等明顯物品,提醒後方來車注意。
.警消單位若未在3至5分鐘內抵達,應再次撥電話查詢。
.警消單位延誤處置,可向督察、政風單位檢舉。
資料來源:台中縣霧峰分局、《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