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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重要通知」 疑誤導加保
2009年01月15日蘋果日報
【投訴組╱台北報導】富邦產物保險寄發給保戶的強制機車責任保險重要通知,其內容有誤導須繳費加保駕駛人傷害險之嫌,保戶直呼:「不合理!」對此,富邦產險表示,會考慮在明信片上加註其為自由投保。消基會表示,業者做法的確易使民眾陷於錯誤,應清楚標示可自由投保,才能避免爭議。
紅字註記繳費期限
北市黃先生說,他去年購買的新機車有附加富邦產險兩年機車強制險,去年12月13日,他接到富邦產險寄來的明信片,正面註明此為強制機車責任保險的重要通知,背面的內容則是指黃先生僅投保強制險,並以紅字註記「請於97年12月31日前繳費加保駕駛人傷害險」。
「不是已經投保了嗎?」黃先生很疑惑,致電富邦產險詢問,對方告知,駕駛人傷害險不在機車強制險範圍內,可自由投保,若他不想加保可不予理會。「但這樣寫像是叫你直接去繳!」他質疑富邦做法有誤導之嫌。
宜加註「自由投保」
對此,富邦產物保險表示,明信片的內容主要提醒保戶可考慮加保駕駛人傷害險,但既然民眾在閱讀通知上有疑慮,他們會評估是否加註其為自由選擇投保的字樣,以避免誤會。
消基會保險委員暨國立聯合大學財金系副教授楊和利說,業者的書寫方式有引人錯誤之嫌,有違反《消保法》之虞,業者應清楚標明其為任意投保性質,須改善。
案號:C0812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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