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法律追緝 》殺人犯姦女 拖20年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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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心瑩╱台北報導】因犯下多起強盜、殺人與強姦案的男子管鐘演,早在三年前就已遭判死刑定讞,只是遲未槍決,但他在一九八八年間,佯裝看屋強盜、強姦一名女房屋仲介案,卻拖了十八年後才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纏訟二十年後被害人總算討回公道,昨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上訴,再判管鐘演十四年徒刑定讞。

遲來正義
台北地檢署當初是以管鐘演(五十三歲)強盜集團,連續犯下多起強盜、殺人案件,部分案件已在高等法院審理中為由,連續七次把這件強盜強姦女仲介案,送請高院要求於其他案件併案審理,但七次都遭高院退回。

強盜強姦冷血滅門
時隔十八年後,台北地檢署才在二○○六年間起訴管鐘演,被民間司改會執行高涌誠痛批離譜,認為檢察官、法官未考量被害人感受,對被害人而言是二度傷害。
管鐘演強盜集團從一九八○年起橫行全台各地,先後犯下台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豐原楊春田一家三口命案,以及強盜強姦女仲介等多起案件。其中強盜強姦女仲介部分,管夥同吳錦燦等人到建設公司佯裝購屋,由何、李兩女負責接待,豈料進屋後,兩女卻遭管等人控制行動洗劫財物,李女還因頗具姿色慘遭管強姦得逞。
同夥吳錦燦、劉漢屏後來陸續落網,兩人在一九九一年三月即遭槍決伏法,其餘同夥董恩典等人則分遭判處無期徒刑不等,甚至有人已獲假釋出獄。全案僅剩首腦管鐘演一人逃亡多年,直到一九九三年才落網。

苟活三年仍未伏法
法院審理管案期間,因時隔久遠且共犯已伏法等原因,案件在二、三審間來回更審六次,承辦強盜強制性交女仲介案的檢察官,因而有機會連續七次企圖將案件併給高院審理。
直到二○○六年六月間,管遭依強盜、殺人等罪判死刑定讞,不過他剛巧碰上我國「死刑零執行」時代,得以苟活至今。而台北地檢署則因無案可併,終於另案起訴管鐘演。

管鐘演劫姦售屋女事件簿
資料來源: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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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沒人權
發表於 2008/10/18 21:53:02  IP:118.168.190.***
殺人犯姦女 拖20年判14年
全民應該站出來要求治亂世用重典,受害人應得適當賠償,犯罪者應服刑並強制勞動至還清被害人損失為止。而不該只有人權團體為犯罪者在發聲,搞得好像在鼓勵犯罪者一樣。也許死刑能免,但是犯罪者也不能只有坐牢,而對被害人一點補償都沒有,最好是作工還錢到還清。
說得好
發表於 2008/10/18 19:36:34  IP:218.169.69.***
殺人犯姦女 拖20年判14年
看不下去惹~怎麼一直跟殺人犯講"人權" 殺人不用人權 殺完就講人權 真是神經病 因為死的不是法官的家人嗎?
死刑零執行
發表於 2008/10/18 15:18:00  IP:218.168.200.***
殺人犯姦女 拖20年判14年
『死刑零執行』是件光榮的事情嗎?零犯罪率才是真的光榮吧?
矇上自己的眼睛就以為沒看到國內的重大犯罪率嗎?
真搞不懂納稅人付錢究竟養這些司法官與狗官們是為啥?
鬼母竹枝婆
發表於 2008/10/18 15:12:55  IP:118.169.18.***
殺人犯姦女 拖20年判14年
看不下去惹~怎麼一直跟殺人犯講"人權" 殺人不用人權 殺完就講人權 真是神經病 因為死的不是法官的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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