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條「不要叫」繼父狎女
2008年10月15日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繼父酒後用簽字筆寫下「你不要叫,我不會傷害你!」的字條,叫醒睡夢中的十三歲女兒,拿給她看,然後用圍巾蒙她眼睛並綑綁手腳,再脫掉她的內衣、外褲後,對女兒親嘴吻胸十分鐘,然後隔著內褲撫摸她私處,並摩蹭射精。台中地院昨將淫繼父以強制猥褻罪判刑二年六月。
妻子外出突起淫念
今年一月二十八日一早,四十三歲的繼父在妻子騎機車上班後,原本獨自在客廳飲酒,但他見十三歲女兒在房間獨睡,突然起了淫念,寫下一張字條「你不要叫,我不會傷害你」,之後就叫醒女兒,拿字條給她看,並手持牛排刀脅迫不得張揚,用圍巾綑她手腳、蒙眼後,脫下她外褲和內衣,親吻她嘴、胸,還隔著內褲摸她私處,並用自己的下體與之摩蹭射精。
繼父之後又想偷走妻子的金戒指和珍珠項鍊,於是劃破廚房紗窗,用尼龍繩綁在頂樓的消防水管上,繩子垂在割破的紗窗處,布置成歹徒從頂樓攀爬進入廚房氣窗的樣子。後來他心虛,於四天後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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