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50份《爽報》 貪婦遭訴
2008年09月03日蘋果日報
【王吟芳╱高雄報導】五十四歲婦人林賴美雲因得知《爽報》是免費贈閱,竟在今年六月九日清晨趁派報人員不注意,一口氣抱走整捆報紙,在場的勤力書報社總稽核胡婷瑋出手制止時還被她抓傷胸部。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她已構成竊盜及傷害,昨天將她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屢勸不聽還抓傷人
案發後胡女提告指出,《爽報》雖然是免費贈閱,但也有數量限制,基本上每人限領一份,至多兩份,林賴美雲先前曾被發現一次拿走多份爽報,稽核人員勸阻好幾次,她都不聽。
檢方起訴指出,六月九日上午七時許,林賴美雲騎機車到高市中山、民權路口的派報處,趁工作人員不注意,竟一把抱走整捆共五十份的《爽報》,胡女發現後加以制止,林賴美雲還抓傷胡女胸部。林賴美雲應訊時,承認抱走整疊報紙,但辯稱捷運報本就是免費贈閱,還表示:「我是要拿去幫忙發!」但檢察官不採信,昨仍將她起訴。
律師鄭瑞崙說,如果免費報原則上是「每人限領一份」,卻有人一次拿走五十份,這已經很明顯違背當初免費送報的本意,當然構成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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