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法律追緝 》出租性愛小說 判拘改無罪
圖片: 1 / ?

【黃哲民╱台北報導】書店老闆游偉謨在店內陳列愛情小說供人租閱,警方認為其中十九本因有描述男女性愛情節已違法,依妨害風化罪移送法辦,一審也被判拘役二十天。但高院法官指他已依規定作好分級標示,且集中擺設這類書籍,並與其他書籍隔離,日前將他改判無罪。

分級爭議
游偉謨昨晚表示,他確實曾因類似事件被判緩刑,但當時國內圖書並未採取分級制度,前年起,新聞局規定這類限制級書籍只要有設專區、專櫃達到分級目的即可陳列,他依法設置專櫃陳列,「居然被起訴,一審還被判刑」,讓他「相當不服氣」,日前他看到有人賣A片獲判無罪的案例,才決定要上訴到底。
游妻說,丈夫雖已獲判無罪定讞,但她擔心警方再來臨檢,把判決書放在店內以示清白。游偉謨(五十七歲)在中和市開設「景文書局」,專營各類小說漫畫出租,去年八月,警方獲報後到游的書局查扣《狂戀粉山櫻》、《逗弄水芙蓉》等十九本俗稱羅曼史的言情小說。警方認為這些小說內容有敘述男女性交、愛撫、刺激挑逗等猥褻文字,游卻公然陳列,還以每本十五元出租。

景文書店老闆游偉謨出租有性愛內容的愛情小說,二審無罪。

查扣小說均合法出版
游堅稱被查扣的小說都是合法出版品,雖有少部分內容觸及男女性交情節,但沒違反新聞局規範的限制級標準,他更將這類書籍集中放在同一書櫃,用壓克力板標明「限制級,本櫃書刊未滿十八歲者請勿租閱」。
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後,法官認為猥褻的定義應與時俱進,且被查扣的十九本小說各約兩百頁,其中僅幾頁夾雜男女性愛情節,顯然是為敘述故事情節而穿插,露骨文字雖讓人遐想,還不至於噁心下流。況且相較現在琳瑯滿目的性愛電影,被查扣的小說內容根本還沒達到危害善良風俗程度。

猥褻定義應與時俱進
有法官指出,一九九○年代初期,電動陽具按摩棒被視為猥褻物品,公開陳列販售會被判刑,至今郵購目錄卻可大剌剌介紹各式電動按摩棒,可見時空環境改變,「猥褻」定義也會跟著演變。

無罪理由表
.封面均有「限制級,未滿18歲不得閱聽」字樣
.集中放置同一書櫃,已採取適當警告標示與隔絕措施
.小說每本約200頁,僅有幾頁描述男女性交,內容沒到危害善良風俗程度
.小說並無過度強調、誇大男女性愛過程,或裸露性器官
資料來源:判決書

留言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輸入留言後,我們會公開您的IP位址前三組數字,請謹慎發言!
kkk
發表於 2008/09/03 22:17:33  IP:
出租性愛小說 判拘改無罪
去投訴的人真是的
人家都已經規劃好了也註明了
這還有錯嗎
不過一審的長官 你在趕時間嗎 一審就判有罪了 真是服了你
請低審的長官去審阿扁好了 馬上OK
發表於 2008/09/03 15:23:04  IP:
都什麼年代了還這樣搞...
男女性交、愛撫、刺激挑逗等猥褻文字...
蘋果日報就副刊就很多,其他報也不少啊...
怎不查扣...
UCC
發表於 2008/09/03 12:48:50  IP:
出租性愛小說 判拘改無罪
這件案件只是眾多租書店遭搜索的冰山一角,
我也是租書店的店員,也在這三年碰到同樣困擾,
已經有三次之多,只希望能有更明確的法律,
不要再有灰色的地帶!
野溪小王子
發表於 2008/09/03 09:42:22  IP:
出租性愛小說 判拘改無罪
真的是很難管耶
誰知道看書的人~
到底幾歲
有人想偷偷看
你也沒辦法
只有無奈
更多...
昔日新聞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本週熱門旅遊
TOP10

今日大代誌

輸入字詞:
選擇語言:
生活情報
身陷洗錢案的陳水扁,語出驚人表示會參選2012年總統,跟馬英九對決。如果真的發生,你支持誰?
1. 馬英九
2. 陳水扁
3. 蔡英文
4. 都不支持,期待其他人選
←上一題 馬政府執政不利,民進黨公布民調顯示,馬英九不滿意度高達六成二,有超過1000萬公民向馬說不。你滿意嗎? ...
更多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關於壹蘋果網絡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