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牧群、張欽╱台北報導】打扁名律師林憲同捲入桃色糾紛。法界昨爆出林憲同和一名舞小姐張筱梅同居長達十一年,張女指控林經常施暴、毆打,她曾為林墮胎四次。林憲同昨向《蘋果》坦承小他二十二歲的張女是同居人,但他喊冤表示,自己把張女當女兒照顧,並在對方身上花了一千五百萬元,沒想到被反咬一口。
林憲同(六十三歲)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法研所,是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的同學、前總統陳水扁的學長,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台南縣議會副議長,橫跨法界、政界,陳水扁家族洗錢案爆發後,他頻受邀上《文茜小妹大》等政論節目批判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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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身陷桃色風暴,林憲同昨天下午仍在特偵組外,面對鏡頭大談扁家洗錢案。張良一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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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差22歲舞女同居
對於傳出桃色糾紛,林憲同昨大方地認了。他在律師事務所受訪時,不停地翻閱這些年來和張筱梅(四十一歲)共同出遊的照片,對於這段長達十一年的畸戀,他感慨地說:「人生向晚,何處訴悲涼?」
林憲同表示,一九九七年,他和妻子感情冷淡,瀕臨離婚,加上三名子女移民加拿大,每晚沒人陪伴吃晚飯,覺得十分寂寞,於是跟著朋友到紅極一時的米高梅舞廳跳舞,認識當時三十歲的舞女張筱梅,兩人隨即交往、同居,張女隔年離開舞廳,到他的法律事務所當助理。
他說,到了一九九九年,他和妻子離婚,把張筱梅當成相知相惜的人生伴侶,「張的父親是退伍老兵,家境不好,但她很聰明,高中還考過第一名,迫於經濟才到舞廳上班,我很同情她的際遇。」
林憲同自認生活上張女照顧他,經濟上他幫助張,每月給十萬元生活費,還幫她付頭期款買套房、公寓各一間,陸續花了一千五百萬元,但兩人爭吵不斷,張女不斷離家、回家。
被控施暴賠房子和解
林憲同說,二○○一年,他最疼愛的十九歲么女林宜徵,因為不適應移民生活,在加拿大自殺身亡,他在情感上對張女更依賴,他告訴張女:「妳要代替奶娃(么女乳名)照顧我,我以後會把三分之一財產分給妳。」
不過,張女指控,去年十一月她和林憲同發生爭執,林把她推倒在床上,不僅掐她脖子,還用棉被蒙住她的臉,害她差點窒息,她告林殺人未遂,但檢方後來以林沒有殺人犯意不起訴。張女聲稱,她後來又被林憲同打巴掌,林挨告後,把台北縣板橋國慶路一間房子過戶給她,兩人達成和解。
對於林憲同向《蘋果》陳述的交往過程,張筱梅怒斥:「林憲同根本是用金錢掌控女人,我當他助理,幫忙賺錢,還為他墮胎四次,但只要吵架就拿不到薪水,至於買房子,我自己也有出錢。」她抱怨最無法忍受林對外稱她是「包養的舞女」。張筱梅說:「我把他當成家人,他卻說兩人十一年的親密關係只是交易,每次想離開他,他就恐嚇要告我,希望這件事見報後,從此一刀兩斷。」
擬再找舞小姐伴晚年
林憲同稍後表示沒說過張女是「包養的舞女」,至於張女聲稱曾四度為他墮胎,他說:「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他強調,他只要與張女吵架,就會到新加坡舞廳跳舞,也會帶舞小姐吃消夜,張女愛吃醋,曾為此摔破花瓶,用雨傘戳他,他才會動粗。
《蘋果》記者昨傍晚訪問林憲同時,正好有舞廳小姐打電話約他,他告訴記者:「今天是律師節,張筱梅的事讓人心煩,我也許會到新加坡舞廳晃一下,那裡有很多有趣的人和故事,我以後會寫成小說,關於我與張女的故事,就叫做《老兵的女兒》。」林強調,他考慮找一個看盡人生的舞小姐,當終身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