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紹欽╱台中報導】網路交友不可不慎!台中縣一名高一女學生上網結織陳姓男網友,翌日相約見面,餐後網友佯稱要到少女家中休息,不料引狼入室,網友竟趁少女上樓熟睡之際潛入房內,恐嚇強押她性侵兩次,雙方和解不成,少女上月報警,但網友傳喚不到,警方昨將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
交友陷阱
目前就讀高一的十六歲女學生,上月由母親陪同前往警局,指控在五月間遭十八歲的陳姓男網友性侵。被害少女向警方說,五月間她上網路聊天室結識陳嫌,雙方相談甚歡,翌日相約中午在一處公園見面,陳嫌提議至小吃店餐敘,席間少女還找女同學、姊姊一起吃飯。
求歡不成怒氣大發
餐後網友佯稱很累,想至少女家中休息,當時少女父母不在家,四人回到少女住處,短暫聊天後,女同學在一樓客廳打網路遊戲,網友則坐在客廳沙發看電視,少女與姊姊,分別上二、三樓臥房睡午覺,當天下午三時許,陳嫌趁女同學忙於遊戲,偷上二樓,發現少女在床上熟睡。
警方調查,陳嫌趁少女睡著時,強行對少女擁抱、親吻、愛撫,少女驚醒,不料陳嫌對少女說:「我好想和妳發生性關係喔!」少女當場拒絕,陳男求歡不成怒氣大發,恐嚇:「若妳不從,就找人到妳家亂,甚至殺害全家。」少女心生畏懼,被強行脫光衣物強姦得逞。
佯和解卻避不見面
過了二十分鐘,陳嫌逞完獸慾,少女想穿衣服離開,陳男卻抓住少女雙手,又強押在床強姦第二次,當時女同學發現陳嫌不在客廳,上樓察看,目擊陳嫌對少女性侵,女同學跑上三樓叫醒少女姊姊,要陳嫌對自已的獸行負責,陳嫌當時佯稱要和解,事後卻避不見面。
從未有過性經驗的被害少女表示:「過程中我真的很痛,又害怕惹他生氣會傷害我,只能順從他,事後我跑到廁所才發現下體流血。」 因陳嫌避不見面,少女母親覺得陳嫌太過惡劣,上月帶少女至醫院驗傷並報警控告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