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線報導】北高兩市警方雙爆吃案。北市廣州街夜市攤商因拒交黑道保護費,上周二遭四名黑衣惡少持棒砸攤,但萬華分局桂林派出所卻不受理;高市則有一名男子愛車遭人縱火,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竟大案報小,以毀損案處理。人民保母不能保護人民,受害人感嘆:「難道要大人物受害,警方才會重視?」
警界蒙羞
上周二晚上八時許,四名黑衣男子戴鴨舌帽、口罩,持木棍、鐵器到北市廣州街夜市砸攤,目擊民眾見狀趕緊打電話報警。受害的施姓攤商說,上周一晚上,一名自稱「夜市自治會會長」的男子警告:「擺攤要繳費,不然明天就找人來砸攤。」他不以為意,不料隔天真的被砸攤。
里長:黑道恐嚇非首例
施姓攤商說,桂林派出所警員獲報趕到,將他帶回派出所了解後,竟認定是單純的毀損案,還對他說:「你違規擺攤就不對。跟人家有糾紛,鬧到警局製造大家的困擾。」「你又不知道對象是誰,警方怎麼辦案?」不但拒絕受理報案,還要他自行調閱監視器畫面。桂林派出所長陳永昇則說,是因被害人暫不願提告,警方才未偵辦。
警方態度冷漠,施姓攤商只好轉向里長求助,自力救濟調閱監視器畫面。當地里長李昭成不滿地說,這已不是第一起黑道恐嚇案,「攤商們真的很無奈!」台北市警局督察長施源欽昨晚表示,萬華分局已著手偵辦,並開立報案三聯單給被害攤商。
無獨有偶,高雄市前鎮區的潘姓男子也向《蘋果》投訴,今年四月二十四日凌晨,他發現停在巷弄的BMW起火,事發後,他向草衙派出所報案,警方先以「毀損」案處理,七天後才開報案三聯單。他後來告知警方火燒車前夕曾與鄰居爭吵,還自行調閱監視器畫面給警方,但警方後來竟稱資料不見了。
由於消防局火災鑑識報告五月初已證實潘男愛車起火案,「人為縱火可能性居高」,潘男不滿警方吃案,紛向市警局、警政署投訴,轄區警方前天才補開「公共危險」案件三聯單給他,「難道要大人物受害,警方才會重視?」草衙派出所長許朝治昨則解釋,監視器畫面未遺失,因消防局鑑識報告未出爐,案件要移送偵查隊,才先開「毀損」三聯單。
對於警方吃案,律師姚本仁表示,一般易出現在傷害、毀損等告訴乃論案件;民眾遇搶劫、搶奪等暴力犯罪,筆錄上卻變成竊盜、大案小辦的情況也時有所聞,甚至有民眾報案時,各地警方互踢皮球、無法順利報案。他強調:「民眾只要遇到犯罪事件,就有權力報警;就算警方推托敷衍,還是可要求他們製作筆錄並領取報案三聯單作為後續追蹤調查進度的依據。」
可到地檢署告吃案警員
姚本仁也提醒,報案做完筆錄後,民眾應確認與遭遇情況相符再簽名,避免警方大事化小或記錄不實。如果遇到警方吃案或不願受理,民眾可直接到犯罪發生地的地檢署按鈴申告,由檢察官製作筆錄,發交司法警察調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