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琦珍╱台北報導】三十四歲男子范榮德今年三月邀約年僅十七歲的女網友外出遊玩時,強拉少女進淡水一家飯店強姦兩次,為掩飾犯行,范男還兩度強拉少女到浴室洗下體,並檢查確認沒有精液殘留才罷休,事後少女身心嚴重受創,士林地檢署昨天依強制性交罪將范男起訴,依法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女受害後情緒異常
據透露,被害少女原本是個開朗、樂觀的高中生,因遭范男強姦,而變得情緒異常、精神沮喪、經常哭泣,還曾對家人說「不想活了」,甚至出現記憶變差、內分泌失調、夜晚尿床等現象,最後甚至因此事造成精神壓力過大而休學,讓家人十分痛心。
被害少女去年透過網路認識無業的范男,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范男到少女住家附近邀少女出遊,少女不疑有他的坐上范男的機車,沒想到范男竟將她載到淡水的一家飯店內意圖性侵。
水沖精液企圖滅證
當時兩人一進入飯店房間內,范男就將少女推倒在床上,並壓住少女手腳,恫嚇少女不得反抗,否則要將少女與網友交往一事,告訴少女父母,隨即范男便強脫少女衣褲,並逼少女替他口交,少女不從,咬了范男性器一口,老羞成怒的范男竟打少女一巴掌。
隨後范男便直接強姦少女,並造成少女下體流血,沒想到范男竟強押少女到浴室清洗下體後,繼續強姦。事後,范男因怕留下犯罪跡證,又再一次強拉少女到浴室清洗下體,並檢查確認沒有精液殘留才罷手。
事發後,少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曾在聯絡簿上向教師寫下她傷心、難過的心情,並傳紙條向同學哭訴自己的遭遇,還傳簡訊向同學求救,經同學告訴教師後,此事隔了一周才曝光。
今年四月初范男到案,坦承曾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少女也在性交過程中下體出血,但他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過程中少女並沒有反抗。
但檢察官根據少女案發後出現的記憶力減退等現象,及醫院驗傷發現少女的處女膜有撕裂傷,因此認定少女確實遭強姦,將范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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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榮德用腳壓制少女,逼對方口交被咬,一氣之下竟打少女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