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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烤肉 最高罰6千
中市派取締小組 在步道烤將勸離
2008年09月04日爽報
今年中秋為維護環境,中市府嚴取締綠地烤肉,放鞭炮或露營也將罰,罰款1200元至6000元。
本報訊
台中市建設處副處長吳世瑋昨稱,中秋節不少民眾在公園草地烤肉、放鞭炮,造成草地燒焦損壞,鞭炮火星也危害綠樹,今年市府決定強力取締在公園、綠地、園道內烤肉,違者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中市共有112個公園、22處綠園道,去年台中市共開出20張勸導單。
吳世瑋昨強調:「今年如果已開始燒烤,就要開罰,若剛生火還未烤煮,或在公園內石桌或旁邊人行步道上烤肉,則以勸離為主。」在綠地放鞭炮、煙火、露營等,也都會被罰。
建設處與警察局將成立聯合取締小組,本月12日到14日間,赴大型公園加強取締。吳世瑋提醒,民眾若發現有人違法烤肉、破壞草地花木,可立即通報建設處,市府將即派員處理。
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科長白玨英說,去年監測空氣品質發現,中秋節前每立方米懸浮微粒為41微克,中秋節後增至102微克,比全年平均值65微克高出近一倍,呼籲少用炭火烤肉。
台中市民陳靜秋表示:「全力支持,公園綠地本來就禁不起炭火燒烤,這項措施早就該實施了。」
中市公園綠地禁止烤肉規定
法源:《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禁止地點:全市112個公園、22個綠園道
規範:
★公園草地、園道綠地生火烤肉或炊煮、放鞭炮、露營一律開罰
★在公園內石桌椅或公園、園道石頭鋪面烤肉、野炊者則勸離
罰責:1200元~6000元
檢舉專線:0800-000-066轉5
資料來源:台中市建設處副處長吳世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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