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扁14年前在美置產 轉手岳家賣女兒
邱毅爆扁14年前在美置產,先轉給岳父母待女成年,再轉賣給她避財產申報,批扁堅稱海外未置產,「騙台灣人10多年」。
本報訊
國民黨立委邱毅又爆料,昨拿出從美國取得的房地產交易及產權轉讓資料,指陳水扁與吳淑珍在1994年12月8日當選台北市長後,將一棟位於美國洛杉磯的房子,以17萬5000美元(約台幣556萬元),轉賣給珍的父母吳崑池、吳王霞,文件上還有扁珍親筆簽名。
1996年12月26日,房子又以17萬美元賣給當年剛滿20歲的陳幸妤(子女滿20歲,父母財產申報時不必納入)。陳幸妤在2004年7月26日再以47萬5000美元(約台幣1511萬元)售出,由律師代簽名。
邱毅痛批,扁過去堅稱自己沒在海外置產,2000年總統選舉時尖酸刻薄攻擊對手宋楚瑜在美置產,「不愛台灣」,但事實上,扁早在當台北市長前就在海外買房子,「有嘴說別人,卻自打嘴巴」。
此外,邱毅並爆陳致中、黃睿靚今年7、8月,分別在美國維吉尼亞及邁阿密置產,且距黃的房子不到10公里有一家美林銀行。邱毅推斷,2人8月間赴美2周,可能是處理銀行事務。扁辦對此指控未回應,昨晚僅以「扁已下班,完全不知情」回答。
邱毅爆料扁家在美國房產
資料來源:立委邱毅國會辦公室
陳幸妤 1996/12/26 加州洛杉磯
17萬美元(約541萬元台幣)
2004年7月以47萬5000美元(約1511萬元台幣)賣給一名華人John Chang
陳致中 2008/7 維吉尼亞奧柏馬郡
31萬8800美元(約1015萬元台幣)
未知是否已售
黃睿靚 2008/8 佛州邁阿密
7萬800美元(約226萬元台幣)
未知是否已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