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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佯警攔檢搜身 地下道指姦少女
同地又見惡狼 受害人報警逮人
2008年09月02日爽報
謝嫌作案的永和市竹林路與中興路口地下道。
謝宜龍昨被逮以手遮面,不敢以真面目見人。
淫狼見少女長相甜美,竟假冒警察要搜身查毒品,帶到地下道用手指性侵,勇敢少女後來又見到歹徒,報警逮狼免他人受害。
本報訊
台北縣一名13歲少女,上月22日經過永和市竹林路、中興路口時,32歲在電子廠工作的男子謝宜龍,突擋住她去路,並對她說:「我是警察,正在調查青少年毒品案,懷疑妳身上藏有毒品,要搜身。」
少女以為謝嫌是刑警,為配合調查被謝嫌帶到路口的地下道,謝嫌假意搜身時竟將手指插入少女下體性侵,少女身心受創不敢將此事告訴任何人。未料,上周五赫見謝嫌又在同路口站崗,為免其他人受害,少女才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
謝嫌昨到警局應訊時坦承犯行,辯稱:「我看她很可愛才忍不住。」還強調僅強摸少女下體,並未以指頭插入性侵,訊後依強制猥褻罪遭函送偵辦。台北縣警局婦幼隊副隊長斯儀仙昨說,警方辦案會依對象,找同性別警察進行搜身,且未成年嫌疑人須通知監護人陪同製作筆錄。
男冒警指姦少女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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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謝宜龍見少女長相甜美,竟自稱警察誣指少女身上藏有毒品,要搜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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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嫌將少女帶到地下道搜身時,以手指插入對方下體涉嫌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