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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翔、劉永祥╱台北報導】由監察院長王建?親自調查的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共和國建交案(簡稱巴紐案)結果昨出爐,監院彈劾審查會認定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與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兩人處理巴紐案有重大違失,以七票贊成,三票反對通過對兩人的彈劾案。
重大違失
邱義仁昨晚低調說:「謝謝關心,還沒看(報告),等看了之後再說!」黃志芳則以書面聲明向國人致歉,但也說,當時長官交辦巴紐案,外交部發現不符國家利益後即主動中止,監院未能採納其陳述而作出彈劾決定,他深感遺憾。
退休金恐追不回
依過去往例,監察院長不查案,此案原由監委杜善良抽中調查,他邀王建煊一同調查,因此王建煊不僅創下監察院長查案的首例,也成歷任監察院長行使彈劾權的第一人。
彈劾案通過後,監院會把兩人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但就算公懲會做成撤職決議,仍無法追討兩人的退休金,除非兩人遭司法判刑,並確定褫奪公權。監院也將針對本案在尚未召開審查會之前就曝光一事,進行調查。
監委調查報告指出,巴紐建交案是邱義仁二○○六年八月間指示黃志芳辦理,並指派與中間人金紀玖聯繫,同年八月十二日由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陪同訪賓與黃志芳洽談建交事宜,之後外交部於同年九月十四日將二千九百八十萬元美金(約近十億元台幣)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但二○○六年十月間,巴紐總理索馬利明確表示,現階段巴紐不願與台灣建交後,黃志芳要求金、吳兩人還錢被拒,鉅額建交公款遭侵吞。
邱錯失追款先機
監委認定邱義仁逕指派中間人推動建交案,卻未嚴察其忠誠與品格,導致鉅額公帑遭侵吞,且發生弊案後無任何作為,錯失追款先機,有重大違失。黃志芳明知具高度風險,仍順承上意聽命行事,未依法恪盡職責,且應變無方。
王建煊說,這麼大金額,竟未經深思熟慮就匯到當事人手裡,讓人非常詫異。他也說,黃志芳接受監院約詢時,深感懊惱,但當時黃志芳,「如果能以部長的身分,稍稍肩膀挺一下的話,這事情就不會發生。」當時的外交部亞太司長曾勸阻黃志芳,但黃志芳卻答以:「沒辦法,長官指示辦理!」
黃志芳(左圖)、邱義仁(右圖)因巴紐案被監察院認為有重大違失,予以彈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