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總覽
元月12日,立法院休會前夕國民黨動用多數暴力,強行表決通過離島建設條例(「賭博合法案」博弈條款),此案過關後果將難以想像,之後所衍生的問題更會難以收拾。
賭場(casinos)是一強力的「吸金黑洞」,在國內經濟如此困難的情況下,允許外資投資(五成左右)開設賭場,而在台灣設賭場又毫無國際競爭力的情況下,絕大多數的客源無疑將會是國人。試想「自家開賭場卻請外人當莊家」會產生什麼後果,獲利者無疑將只會是極少數的莊家、政客與投資者,而獲利金額的50%左右將進入外國投資客的荷包,問題卻將會由全民承擔,如此一來,無異將會使得國內經濟更加嚴重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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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條款過關,未來離島將可設立觀光賭場。圖為澎湖望安島海景。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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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振興地方產業
支持開賭者經常強調,賭博業可以帶來挹注財政的效果,這是由於他們往往只呈現出有利於他們且較具體可見的數字,而未將一些比較看不見,但卻不容忽視的社會與治安成本,換算成數字後再作估算。伊利諾大學經濟學系的Grinols教授就曾特別針對賭業持續擴充與成長對國家財政所產生的效應,作了一個深入的研究。結果顯示,賭博合法化與賭場在各地擴充的結果,使得與賭相關的各項稅收,為每個美國成人每年所帶來的效益並未超過56美元;但是,每個美國成人每年卻必須平均負擔美金112元到338元之間的社會成本。而且,由於大多數開設賭場的地區,並未成為其所在州的觀光據點(因為賭客大多是在地人),所以,對這些地方而言,賭場也就談不上對他們的經濟發展有什麼幫助。可見,就國家層次之成本效益的考量,並不值得為了增進稅收而開放賭場,而欲藉開設賭場招徠觀光客,或是振興地方產業,也只不過是種不切實際的想法。
雖然賭場投資者一再宣稱開設賭場可以協助振興地方經濟,事實上,從美國開賭的大多數例子看來,無論是讓賭博藉何種形式予以合法化,非但並沒有達到帶動地方發展、振興區域經濟、或豐裕政府財源的效果,反而卻因開設賭場所衍生的排擠效應與吞噬效應而導致產生重挫地方經濟的惡果。研究賭經濟的Gazel教授就指出,一般而言,合法賭場具有獨佔與寡斷市場的特性,以及經營賭場具有高利潤空間,加上當地客源與外來客源比例偏低,是引進賭場導致州與地方經濟受到傷害的主因,這也是為何除了極少數的特例之外,美國引進賭場的州和地區,都在經濟上產生了得不償失的結果。
美國例子可供借鏡
顯然,以為設置賭場便等於是幫地方經濟打下一劑強心針的想法,根本就是錯的。事實上,由以上所列舉之,多年來美國許多地方發展賭博業的例子,已相當明白地顯示,「開設賭場」非但沒有為這些地區帶來振興經濟的效果,反而對當地原本就不怎麼強韌的商機與生機,帶來嚴重的負面衝擊。為了避免台灣的經濟因「開賭」而嚴重失血,我們呼籲政府「務必要懸崖勒馬」,千萬不能草率通過「賭博法案」!
作者為東華大學運動與休閒學系/觀光暨遊憩管理研究所教授,目前為美國北亞利桑納大學訪問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