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再為民 要來何用(林峯正)
2008年10月08日蘋果日報
司法院賴英照院長就職已屆周年。2007年8月31日,陳水扁前總統提名賴英照大法官出任司法院長。9月5日,本會召開記者會,發出「給司法院新任院長提名人賴英照大法官的公開信」,表達關於司法改革的三點訴求,分別是:「不要爛法官,我們要法官法」;「不要遲來的正義,要及時有效率的審判」;「不要烏龍判決,要有品質的專業法官」。
應避免司法官僚化
我們所提出的清楚訴求,是本會長期致力司法改革的目標,相信也是全國廣大民眾的共同心聲,除了明確表達要求以外,還希望即將上任的賴院長告訴我們可能的實踐時程,並作出具體承諾。在賴院長於2007年10月1日正式走馬上任以後,本會由董事長暨多位常務執行委員,在2007年10月23日及2008年4月15日赴司法院拜會賴院長,當面提出建言,誠所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二次的會面機會,賴院長都盡量讓我們暢所欲言,極為禮遇,惟對於吾等所提出之司改意見,大多表示茲事體大,應有充裕時間研究評估,方能採取有效又無副作用的具體對策。
回顧賴院長主持司法院一年以還,風塵僕僕走訪全國各地法院聽取法官意見,備極辛勞。由司法院近一年來所提交立法院審議的法案,例如擴張司法事務官(功能類似法官助理)職掌的《法院組織法》第17條之一,簡化證據提示程序及判決理由記載的《刑事訴訟法》第165條之二、310條之一、366條之一,以及難以回應1999年全國司改會議打造法官人事金字塔結論的《司法院組織法》草案,都在在反映出賴院長的政策著重於減輕法官的工作負擔。但我們也必須指出司法院並沒有提出提升判決品質與保障人民訴訟權益的政策。
我們同意法官合理的工作負荷絕對是司法改革成功的基礎之一,打造法官合理的工作環境應是司法院無可迴避的核心職責。然而,我們最擔心的是,假如司法院為了達成以上的目標,所採取的手段竟是降低人民訴訟權益的保障程度,那就是本會所不能接受,進而要站出來大聲異議的時候了。由中外歷史經驗可知,「司法官僚化」是司法體系最易淪入的陷阱,如何避免司法官僚化應該是司法改革的重點,我們看到世界最近各國相繼推動各種司法改革方案,其中心思想都是拉近司法與人民間的關係,避免司法官僚化。
然而環視司法院積極推出以上的法案,卻對於可以淘汰壞法官,提升裁判品質的法官法在立法院受挫,至今未見有效對策,又將《刑事訴訟法》人權相關條款的進階改革施以冷處理,反而優先提出簡化判決書記載等顯有獨厚法官之嫌的修法草案,不禁令人擔心司法為民的理想是否已徹底被司法官僚們束之高閣。
未見改革實際成果
司法院是掌握全國司法資源的司法改革總司令部,倘若遲遲無法提出明確的改革願景,帶領官方與民間共同努力,卻只在細微末節之處侈言惟有減輕法官工作負擔才是實踐改革的良方,只怕尚未見到司法改革的實際成果,司法院的改革正當性早已流失殆盡,屆時司法為民的理想只能淪為口號。賴院長最好的對策就是立刻回應2007年9月5日本會所提出的三項訴求,拿出好的政策來感動人民。否則,不再為民的司法,要來何用?
作者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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