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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經濟人語:一毛錢也沒 談何創意產業(杜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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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產業」(國內習稱「文化創意產業」)逐漸在國內受到注意,不僅領導人宣稱要當「文創產業」的義工,劉兆玄院長更表示要設置「文創產業推動小組」,親自擔任召集人來推動。然而,「注意」和「重視」之間還是有差距的,特別是在兩岸「大三通」後,客觀環境提供了發展創意產業的空間,若無法適時推動,就只能說是施政無能了。
範圍包含13種產業
創意包括在文化、科學、技術和經濟等方面的創意;當它們結合了文化、社會、人力、制度等面向的資本後,就能轉化成經濟生產,讓創意的產品和服務帶動所得的提升。澳洲在1994年發表《創意國家》報告,首先提出這種產業概念。1997年英國文化體育部組成「創意產業任務小組」,認真加以推動。此後,各國競相發展這個「新興」產業,超過10個城市都以「創意城市」自居。較突出的是一些先進國家,並以英國的成就最受矚目;然而開發中的中國也異軍突起,以世界最大的創意產業出口國睥睨全球。
創意產業的定義和範圍尚未統一。英國的定義是「結合創造力、技術和天賦,有潛能利用智慧財產來增加財富和就業的產業」,範圍包括了13種產業:廣告、建築、藝術和骨董市場、工藝、設計、時尚、電影和錄影帶、音樂、表演、印刷、軟體、電視和廣播、錄影和電腦遊戲。其他分類法可能包含文學、蒐集、文明遺產服務、運動、文化觀光,甚至擴展到玩具、錄影材料、消費電子品、音樂器材、影印和圖像設備、家居商品等。我國文建會依循英國定義,並在「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由文建會、經濟部和新聞局負責推動。
在兩岸沒有大三通之前,台灣本身可以消費創意產品和服務的人有限,外國觀光客也不懂,或不方便消費散布各處的各種創意生產。如今,大三通將帶來大量有消費能力的對岸旅客;如果達到每天3000人,則每年100萬陸客可以成為欣賞與消費台灣文創產業的重要支撐。若在機場和港口旁都設立夠水準的國家級「藝術展售中心」,作為陸客離台前選購紀念品的據點,就可打通行銷管道,支持創意產業的發展。結合旅行社、藝術經紀公司,和台灣著名藝術團體和個人,應該可以提供一些常態性的高水準藝術表演,不讓法國紅磨坊、泰國芭達雅或大陸的印象麗江專美於前,長期支持表演藝術的發展。在純觀光的陸客大增之下,目前台灣幾乎所有的博物館、展示館都有增加投資、擴張內涵、提升展場品質、提升服務水準的必要。
英國經驗值得學習
英國為發展創意產業,提出「尋找你的才能」計劃,讓兒童和青少年每周有5小時文化藝術活動來認識和發展創意才華;獎勵年輕人投入創意產業,引導學術機構發展學生的創意天賦;透過各種途徑,支持各種國際性創意慶典,讓創意產業成為英國經濟的核心,值得我們深入了解、學習。
金融海嘯之下,「文創產業」可說是嗷嗷待哺;然而在行政院4年5000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文創產業卻未能扮演任何角色,文建會沒有編列一毛錢預算。大三通之下,政府卻是如此「推動」創意產業,令人嘖嘖稱奇!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經濟組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