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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郭芷余╱高雄報導】三年多前高雄捷運泰勞暴動,揭開華磐公司剝削黑幕,也爆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接受華磐招待赴韓、涉足賭場的醜聞,檢方大動作將陳哲男等起訴,但昨高雄高分院認定,無證據顯示陳哲男協助華磐取得泰勞引進管理合約,維持無罪判決;而華磐負責人嚴世華、王彩碧夫婦也翻盤獲判無罪確定。

華磐嚴世華夫婦無罪
目前高捷弊案中,僅有縱火的泰勞,及公辦六標案中收賄的評審委員吳孟德、鍾善藤等人有罪。嚴世華夫婦昨得知無罪確定後,透過律師低調表示「謝謝關心」;陳哲男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高雄高分檢則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本案之所以備受矚目,在於二○○五年八月高捷泰勞暴動放火後,TVBS電視台更披露陳哲男與當時高捷公司副董事長陳敏賢,共遊韓國濟州島賭場的照片,揭開高捷弊案序幕。
檢方認定,華磐公司為取得高捷引進外勞管理合約,於二○○二年時兩次招待「雙陳」陳哲男、陳敏賢赴韓、泰旅遊,陳敏賢回國後指定華磐規劃高捷外勞業務,高捷按月交付每名外勞七千餘元管理費給華磐,但嚴、王卻剝削外勞食宿品質,獲利近七百萬元,最終引發暴動;檢方也認定陳哲男接受出國機票招待,起訴圖利罪。

泰勞允抽千元非侵占
但一、二審法官都認為,陳哲男雖泯於公私分際,接受廠商招待,但他並不是可以決定外勞引進政策的公務員,也沒被查出曾施壓決策官員,無法證明他利用職務影響力,使華磐得以承接外勞仲介權、取得管理合約,判陳無罪。
至於嚴、王犯共同連續背信罪部分,一審判刑三年六月、四年徒刑。但二審法官認為,華磐與高捷公司所訂僅是民事契約,放火暴動者是少數人所為,勞委會抽查時並無伙食不新鮮,而華磐也再增建宿舍改善外勞居住品質,難以認定華磐「故意」違背管理任務導致暴動,而背信於高捷公司。
又兩人向泰勞營區工程包商收取近千萬元回扣部分,二審認為,這是兩人與廠商約定,以故意虛增工程款的方式,方便華磐向銀行提高貸款金額,後也因華磐還款正常,查無損害公司。另兩人按月從泰勞戶頭抽取一千元翻譯費,此部分泰勞都有簽約同意,不構成業務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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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為何當初要把徵人啟示登在迷你報?
發表於 2009/01/16 23:54:58  IP:125.229.91.***
高捷案 陳哲男二審仍無罪
高雄失業勞工多當時勞委會和市政府都知道,為何還要引進外勞?
把徵人廣告登在迷你報擺明不讓廣大的失業勞工知道,
這還不夠黑嗎?
睜眼瞎子
發表於 2009/01/16 21:22:27  IP:121.254.117.***
高捷案 陳哲男二審仍無罪
分開來當然無罪.這就是台灣司法.沒看到沒有抓到放鳥進去脫光光在床上也不算通姦嗎.案子切割成好幾件.合併成一件自然會顯現犯罪牽連.檢警法官故作不知.那些司法改進委員會成員也不知跑到哪裡去了.
去告吧
發表於 2009/01/16 19:54:25  IP:123.194.59.***
高捷案 陳哲男二審仍無罪
如我是對方,我會反去告當初污衊我的媒体,
鋪天蓋海的抹黑,不去告媒体誨謗,怎有天理
革命軍.
發表於 2009/01/16 19:21:00  IP:218.173.152.***
高捷案 陳哲男二審仍無罪
南部的周沾屎法官吧
.
ps
都是陳水,騙時期養的狗.
莊峰
發表於 2009/01/16 17:34:16  IP:124.8.167.***
高捷案 陳哲男二審仍無罪
這就是愛臺灣的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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