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永佑、王智勇、吳靜君╱綜合報導】特偵組如火如荼追查前第一家庭涉嫌洗錢案,原本置身洗錢風暴外的扁婿趙建銘,也被台北地檢署查出,從2004到2006年內,匯進台灣或匯出海外銀行的資金筆數高達五百多筆,但匯款用途及總額待查。檢方昨表示:「尚未發現這些錢是犯罪不法所得,將來不排除約談趙建銘說明。」檢方表示,目前這項新發現與洗錢案無關,但將來不排除併由特偵組擴大偵辦。
是否為不法所得待查
立委邱毅日前爆料,指趙建銘以200萬美元(約台幣6400萬餘元),用兒子趙翊安、趙翊庭的名字,在英屬維京群島開設「安庭」公司;台開案另名被告、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也以200萬美元成立另家公司。邱毅質疑趙洗錢,北檢分案偵辦,向中央銀行外匯局調取趙氏父子三人和安庭公司國內帳戶的匯款資料後,發現趙建銘驚人的匯款次數。
檢方調查,趙建銘往來的貨幣包括美金、日幣、歐元、港幣及紐西蘭幣。三年間,趙以每兩、三天一次的頻率與國外帳戶往來,但金額大都在1萬美元上下,進出10萬美元以上次數僅個位數。
檢方指出:「趙建銘匯款高峰的分水嶺正是台開案,前年5月案發後匯款次數減少。」外匯局提供的是趙國內名下所有銀行帳戶的總歸戶資料,雖有每筆進出台灣的匯款紀錄,但往來銀行都還是代號,匯款對象和目的要等各銀行提供水單後,才能了解是否為不法所得。
趙建銘匯款進出台灣的次數雖不同,但進出金額總數差不多,資金筆數高達五百多筆,但游世一只有十多筆匯款紀錄。檢方認為,趙是醫師,月薪約20萬元,卻密集匯出、匯入超過月薪,且來源不明,因此懷疑內情不單純。對此,趙建銘昨在醫院透過護士強調不回應此事。
不會留紀錄還能節稅
某銀行主管分析指出,如果臨櫃存提款超過100萬元台幣,銀行就須通報調查局,但匯出國外,央行採取總量管制,只要個人結匯超過50萬元,就會留有紀錄,因此,要規避這兩項限制,就會採取小額,多次匯款的方式。有些富人為了節稅,就會採取這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