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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警翻垃圾採檢體 揪民宅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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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於:2009-02-27 |
男子林姣發(四十四歲,高市人,竊盜、入侵民宅前科),涉嫌於一九九七年、去年及本月中,三度侵入民宅強姦女子。他犯案時都戴手套、但不戴保險套,在被害人體內射精後,還會帶走擦拭精液的衛生紙或衣物。他落網坦承犯案,卻辯稱:「因投資股票失利,才強姦女人發洩!」警方氣得大罵他:「真是禽獸不如!」他犯案時間長達十...... 詳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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