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6
點閱:
1
回應:
社會盜用書籍PO網 判刑賠款
|
出版日期於:2008-12-25 |
洪女認為林女的作法,很容易讓人誤認為她的珠寶作品也屬於林女創作的一部分,已侵害到她的權利,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林女被告後,將網路重製部分撤除。林女向法官辯稱,她有在圖片旁註明出處,並無侵害到洪的著作權,但法官認為,註明出處,仍觸犯《著作權法》中的公開傳輸罪,因此判處四月,易科罰金要罰十二萬元,另再判...... 詳原文 |
|
|
留言區聲明 :
「與《壹蘋果網絡》報導內容無關及涉人身攻擊的言論,一律刪除。」,不得於本留言區張貼廣告及涉及任何交易行為之訊息,如有發現,一律刪除。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絡之立場。請按主題發言,切勿上載其他報刊或本網絡沒有刊載版權的文章,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絡保留一切法律權利。如有任何疑問,請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