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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趙少康傳真:集遊法快改為報備制 (趙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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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集會遊行法》是蔣經國還在世時立法頒佈的,那時我任立委參加內政委員會,主審這個法案,雖法案中放進了蔣經國堅持的「三原則」,但通過這個法在當時已是很大突破,由於才剛解嚴,整體觀念仍屬保守,立法難免較嚴格,施行已20年,當然應該修正。
執政都怕群眾鬧事
爭議最大的就是採「核准制」或「報備制」,凡是在野的莫不希望只要「報備」就好,以增加抗爭的手段,凡是執政的又都怕群眾鬧事,最好沒有任何「集會遊行」發生,更不想放棄手中握有的權力,所以力主維持「核准制」,如能採行「不准」制則更好,由於蔡英文已放話要和群眾常在街頭相見,更讓藍營「心生畏懼」,而紅衫軍要去南部時,有幾個縣市長核准了?不管權力使人腐化也好,使人傲慢也好,甚至使人愚昧也好,反正誰執了政,掌握了權力,想法跟做法也會變得一樣,陳水扁靠打貪腐起家,結果變得比以前更貪腐,民進黨長期反國營事業,執政8年一家也沒減少,反而變本加厲,大塞各種人事。
政黨輪替是民主政治的常態,不會有人永遠當執政黨,也不會有人永遠當在野黨,也就是說大家都有當在野黨的機會,而讓在野者感覺公平,不因在野而受到壓制,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原則。
既然國民黨在野時主張把《集遊法》改成報備制,一定是深感「核准制」帶來的痛苦與不公,現在既已成為執政黨,豈可抱著「多年媳婦熬成婆」的心態,繼續讓在野黨覺得不公?更何況國民黨能一直執政下去嗎?以後成為在野黨又要如何主張呢?國民黨及民進黨都執政過,也都採行「核准制」,有因此而保住政權嗎?訴求沒有正當性,就算「報備」也不會有多少人,有正當性,就算不核准也擋不了洶湧人潮。
國民黨如自詡為泱泱大黨,就不必小鼻子小眼睛跟民進黨計較你執政時為何不改,國民黨應把在野時覺得受到不公不義對待的事列出來,然後全部改過,這才是一個有自信大黨該有的態度,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每次到情治單位都三令五申不准違法監聽、浮濫監聽,就是一個好的例子,但要改的絕不止是「監聽」一項而已。
既然該改就快點改
陳雲林有沒有來台,大學生有沒有靜坐,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集遊法》該不該改,既然該改,就快改,不必因為有人鬧就反而意氣用事拖住不改,但改「核准」為「報備」,還是有一些原則必須遵守,一是絕對不准使用暴力,二是有些場所像醫院、高中以下學校仍應有條件限制,三是衝突雙方必須有效隔離。「報備」並非放任,公權力仍有維持秩序的必要,也有維護弱勢發聲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