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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爭兒子 「不需要別人養」
2009年01月12日蘋果日報
親權大戰
【李志展、張瑞振╱台北報導】戈偉如昨再婚,與她離婚12年的前夫老虎牙子總經理林志隆頗為不悅,希望接回15歲兒子與他同住,媒體報導他不願再付每月20萬元贍養費,對此,戈偉如昨激動說:「離婚10幾年都是我在照顧兒子,協議書寫的很清楚,不會因為我結婚就失去監護權,這是不可能的事,至於贍養費,一碼歸一碼。」林志隆昨以簡訊回應:「我只有一個希望,兒子搬回來和我一起住,這樣子對孩子比較好。」
林志隆日前向媒體透露,若戈偉如再婚,就不願再付每月20萬元贍養費,她認為「贍養費和我結婚是兩碼事」,她說:「老公說婚後就不用拿前夫贍養費,老公願意支付,但是我認為10幾年來,這些錢都是用在兒子教育費,不付贍養費沒關係,你兒子給別人養,你要嗎?」對此,林志隆又以簡訊回應:「我希望把兒子接回來照顧,不需要別人養。」
婚後退出演藝圈
戈偉如與前夫爭孩子,她認為:「我結婚是『多一個人愛我兒子』。」據悉她兒子選擇與媽媽同住,李紀曾答應要帶戈兒子赴美國就讀高中,戈偉如表示,會先讓兒子適應當地生活,再視兒子自己決定是否留在台灣,若兒子要赴美國唸書,她將退出演藝圈,陪子伴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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