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本型癌症險 1張保單3功能
醫療壽險儲蓄兼具 有無罹癌保費都領回
2009年01月18日蘋果日報
【李亮萱╱台北報導】雖然國內癌症死亡率持續攀高,但仍有不少民眾認為買癌症險如果沒有罹癌,所繳的20年保費等於丟到水裡,一毛錢都拿不回來。因此,包括大都會、富邦、遠雄人壽都陸續推出可領回保費的還本型癌症險。除了罹癌可獲理賠外,身故還可領回保費。讓一種保單兼顧醫療、壽險及儲蓄的功能,不再有去無回。
精打細算
雖然這幾年癌症治療不斷有新療法與新藥上市,但仍需要足夠的醫療費用才能協助病患無後顧之憂地進行治療與休養。過去傳統型防癌險多按條款中的給付項目理賠,像是作一次骨髓移植手術給付約6~10萬元,如果保戶不用進行這項手術,無法得到理賠金。但現在市面上的還本型防癌險,一旦診斷罹癌就會全數理賠保險金,讓保戶可以自由選擇醫療方式與財務安排,不必受限於手術後或住院才能拿到保險金。
此類保單期間有限
一般來說還本型癌症險是提供被保險人罹患癌症保險金,通常是一次給付,保戶不用住院之實或相關收據,只要被醫院診斷罹患癌症,就可以一次領取癌症保險金。不過,這種保單都有一定保障期間,例如只保障10、15或20年,也有最高保障年齡75歲。由於保費一定會退還,因此保戶在保障期間內如果身故,保險公司會將已經繳的保費,當做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如果保險期滿,也會退回保費,因此保費也較傳統型癌症險高出許多。
以補強傳統癌症險
很多保戶不希望保費有去無回,期望到期能有錢拿。因此,富邦人壽商品行銷部經理洪瑞霙說:「這張可作為傳統癌症險的補強商品。」由於不少傳統癌症險不給付原位癌,如果保戶有加保這張保單就可獲理賠。
洪瑞霙也指出,由於還本型癌症險一旦確定罹癌就給付,投資人可以補強過去日額理賠不足的醫藥費用,若沒有罹癌,這張保單也可以讓投資人強迫儲蓄,推出後很受到35歲左右的中年女性歡迎。
大都會人壽總經理孟子文也說:「還本型防癌險保障又保本。」若不幸於繳費期間非因癌症身故,仍可領回所繳總保費。如罹患原位癌,則給付保險金額的5%,且無需醫療收據就可申請理賠。
因此,這類保單推出以後,孟子文指出,頗受30~40歲的上班族愛戴,而20~29歲的投保比率也有上升的趨勢,可見年輕族群對防癌險的需求與關心度正不斷提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