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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賣場 貼禁菸標誌
2008年12月21日蘋果日報
新修正的《菸害防治法》明年1月11日上路,屆時餐廳、賣場等室內公共場所,與3人以上室內職場都須全面禁菸。場所須在入口張貼明顯禁菸標誌,且不得提供菸灰缸、熄菸筒、打火機,違者場所負責人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衛教中心主任游伯村說,業者不須花錢購買禁菸標誌,可向各地衛生局索取,或自行設計可傳達禁菸訊息的標誌,另也可上該局「健康九九」網站(http://www.health99.doh.gov.tw/)免費下載。記者甯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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