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森林大火疑人為 破案率微乎其微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14日電)阿里山森林大火延燒3天,林務單位雖指人為縱火因素極高,但因山高路遠,火場鑑定不易,加上縱火犯所使用的方法不留痕跡,因此過去破案率幾近於0,令相關單位非常頭疼。
由嘉義林管處所轄的大埔事業區第228、229林班地,也就是阿里山公路69至71公里之間,自14日凌晨1時24 分傳出森林火警以來,經過2天2夜的延燒,已經燒毀18.2公頃的草生林地,火勢可望在今天控制。
由於本月9日大埔事業區第100林班(阿里山鄉新美村)偏遠山區,同樣發生森林火警,因此林務單位研判這2處火警人為縱火因素極高,但因過去發生森林火警,除非是逮到現行犯,否則破案率幾乎是0,不僅耗費人力成本,造成的生態浩劫更是無法衡量。
根據林務單位歷年來的經驗,森林火警的原因不外乎自然因素與人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閃電、雷擊,但因冬天不會打雷,因此閃電、雷擊因素自然被排除。
至於人為因為則包括蓄意及非蓄意,所謂蓄意是指故意放火,而非蓄意則是抽菸亂丟菸蒂、烤肉、升火取暖、摘除野蜂蜜未將火種熄滅,或火種死灰復燃造成。
根據林管處研判,阿里山區最近連續發生2場火警,人為縱火因素的可能性最高,也就是蓄意縱火,而縱火的原因有可能是官民糾紛、人民挾怨報復、不滿政府政策,以及心理變態或人格違常者所為。
阿里山森林大火發生後,地方紛紛臆測,有可能是林務單位長期以管理森林的「森林法」來管理住在林班地內的人,因此造成林班地居民不滿,因此歷年來在農曆春節前,動輒發生數起、甚至數十起森林火警,原因是居民挾怨報復,意圖讓林務局官員「不好過年」。
另外,也有人臆測,有近百年歷史的阿里山森林鐵路,去年6月中旬移交民營,造成民怨沸騰,甚至有質疑圖利財團的聲浪,而環保團體也不斷抗爭,但終究無效,因此也有可能是「不滿政府政策」所引發。
不過,不管成因為何,大火所造成的森林浩劫,卻是要由全民買單,因此新任的嘉義林管處長楊宏志期期以為不可,希望民眾不要因為私利而禍延子孫。
楊宏志表示,過去的森林火警,如果是人為蓄意縱火,作案手法不外乎有兩種,其一是用泡浸過煤油、柴油的蠟燭,在蠟燭的燈蕊上,再綁上一支拜拜用的香,等到香燒完了,再點燃蠟燭,如此到火勢引燃,往往過了好幾小時,縱火犯早已逃之夭夭。
其二是,縱火犯用竹箭沾上汽油,往森林裡射,由於竹箭引燃森林大火後,與森林的草木一起化為灰燼,因此也查不出來,所以過去發生森林大火,大多「事出有因,查無實據」,因此很難破案。
不過,楊宏志認為,預防森林火警,除了有國家森林警察、林務局員工之外,全民也應有未雨綢繆的觀念,如果發現可疑,應向相關單位通報;而針對那些蓄意縱火者,則應強化認知,不要以私害公,或因挾怨報復而禍延子孫。9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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