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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場合都可能發生犯罪案件,機率與危險程度都不同,《犯罪熱點》根據刑案統計數據,提醒讀者小心防範。
犯罪熱點系列報導之27
我是三十五歲的小民,目前在一家電子公司上班,由於不景氣放無薪假,不久前在住家附近夜市找到擺攤打工機會,販賣自己烹煮的食物,沒想到卻遇到地方惡霸勒索錢財、砸毀攤位,害我原本艱困的生活更加困難。
拒交保護費被砸攤
我臨時想到的打工機會就是在住家巷口擺攤,由於平日喜好在家烹煮食物,對美食有獨特偏好,心想反正休無薪假,這種小本經營的生意最適合我,所以用簡單的食材擺攤做生意,由於口感不錯,沒多久就打出名號,吸引不少人光顧。
雖然只是剛擺攤,但我一天營業額就有三萬多元,比起其他攤位,我的生意可說是強強滾,卻也引起其他小攤老闆反感。兩星期前,突然有五、六名不良少年到我的攤位前,要我交保護費,我悍然拒絕,這些少年老羞成怒,竟把我的攤位砸毀。
我隨手拿起身邊物品就朝其中一人砸過去,不偏不倚砸中他的臉,當場血流如注,我也被這血淋淋的畫面嚇醒,回過神後才知闖下大禍,最後撥一一九求救,將他送醫。
◎記者劉文淵採訪整理
擺攤衝突示意圖
小民的攤位被不良少年砸毀,他氣得拿起手邊物品朝對方砸去。
甲你講
遇滋事報警保權益
台北縣刑警大隊偵三隊長劉如倫說,民眾遇到他人故意滋事,應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由警方到場處理,切勿與他人打架鬥毆,避免身體遭受危害,透過公權力介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