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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寺廟花瓶 賊辯神明同意
2009年02月25日蘋果日報
【陳世河╱台中報導】去年台中縣東勢、石岡、新社地區發生多起寺廟竊盜案,警方循線逮捕涉案連姓男子,連嫌接受警方偵訊時竟辯稱:「經過神明同意才拿的。」警方聽了笑著反問:「拿神明同意書來看看!」連男才啞口無言,偵訊後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有錢後會贖來還」
警方調查,多次竊盜前科男子連家輝(二十六歲,台中縣人),去年七月一日上午九時許,騎著機車前往位於東勢鎮東坑路雲仙洞寺廟,見四下無人,進入廟內竊取廟內青銅花瓶兩個、青銅香盒一個;得手後立刻前往石岡鄉一家資源回收場變賣五百餘元現金,供自己花用。
警方透過查贓系統清查,發現連家輝涉嫌重大,通知他到警局說明,連嫌到警局後,大方承認拿走寺廟花瓶與香盒,但辯稱:「是神明同意,所以不算偷。」連男對警方說:「因最近沒工作,生活困難,請眾神明先將花瓶、香盒讓我拿去當,有錢以後會馬上會贖來還,擲筊後,神明給了三個『聖杯』同意」,才將花瓶、香盒拿走;廟方工作人員聽了則生氣的說:「偷就是偷,每個人都這樣做,那寺廟內東西不就被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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