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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組╱彰化報導】燦坤3C彰化卦三店協助購買電動腳踏車的消費者代辦政府補助3000元,但經過7個月消費者還沒拿到補助款,向燦坤申訴也無下文。對此,燦坤公關部表示,補助是由車商申請,因申請規定有變導致遲延,已即時完成申辦,並已將支票寄給消費者。彰化縣消保官簡金晃認為,燦坤3C客訴處理積極度上,有待改進。
鄧先生說,去年4月他在選購電動腳踏車時,門市人員告知可協助代辦環保署提供的電動腳踏車補助每輛3000元,但時間須3到6個月。8月底他詢問進度,門市人員卻說發票有問題,10月他再問,仍沒下文,讓他懷疑錢被A走。他抱怨:「從頭到尾都要自己追蹤,光浪費電話錢和時間,我看都不只3000元!」
業者稱規定變更導致
對此,燦坤實業公司公關部表示,補助申辦是由車商負責,經查是因政府申請補助規定變更,廠商與燦坤須配合更正資料,才造成遲延,近日已完成補正。
環保署空保處第三科指出,此案因業者提供的電子式發票,無購買人姓名,為避免人頭盜領,因此要求業者提供購買人等相關資料,但業者遲遲未能補正,才在去年9月底退件,不過車商已於上月11日補正通過審核。事後鄧先生也表示,已於上月16日收到補助款支票。
消保官:客訴待加強
彰化縣消保官簡金晃說,此案業者是有能力解決發票的問題,但從去年9月底遭退件到上月補件,竟耗時兩個多月,且還要消費者多次追蹤,顯見燦坤的客訴處理積極度上,有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