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法律追緝 》剪樹惹風波 告鄰判敗訴


【黃哲民╱台北報導】黃清和、黃佩仁父子前年修剪住處門前路旁兩棵樹的樹枝,以防雷擊,遭鄰居林源龍指控毀損,父子倆獲判無罪定讞,反控林誣告被不起訴處分,而改以無端挨告飽受煎熬為由,向林各求償三十萬元。但法官認為黃氏父子是被檢方起訴,不能歸咎沒有法律專業的林提告,因此判決駁回求償。

黃清和堅稱修剪樹枝避免引發雷擊,否認把樹腰斬。黃哲民攝

修樹枝防雷擊惹禍
黃清和(六十六歲)昨大嘆:「看開了,司法不公!不想花錢上訴。」他說兩棵樹平常沒人管,曾引發雷擊燒壞樹旁電桿上的路燈,他好心修剪卻惹禍,再也不願雞婆,況且經他修剪,兩棵樹長得更茂盛。林源龍家人昨表示林不在家,無法回應。
黃家與林家在鶯歌鎮同巷鄰居二十多年,兩家門前馬路邊種了幾棵大樹,其中一棵白肉桂與一棵台灣山櫻立在黃家大門前。黃清和前年七月鋸斷兩棵樹的部分樹枝,叫兒子綑綁;林見狀表示兩棵樹是家人種的,於是報警提告。
一審法官以林並非樹木所有人無權提告,判不受理,經高院發回更審,法官認定,黃家父子修剪樹枝沒讓兩棵樹枯死或長不出新枝,改判黃家父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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