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法律追緝 》狂戀遭拒殺女 男判賠3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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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哲民╱台北報導】在飯店廚房學藝的男子徐聰富,不斷糾纏昔日卡拉OK女同事吳曉榕,徐向她示愛被拒後,去年喝酒壯膽騎車堵到對方再度告白,吳女嚴詞回絕,遭徐當眾亮刀猛刺胸背致死,吳女父母哀痛逾恆,共向徐求償約六百五十九萬元,板橋地院昨判決徐應賠償共三百二十四萬多元。

情海生怨
徐聰富(三十四歲)被判刑十五年,目前在押。他行兇時向目擊者嗆聲:「殺了人頂多到警局走一趟,我家裡有錢可以賠!」出庭卻喊窮說自己薪水微薄,無法立刻賠償。被害人母親在警局曾追打徐洩憤,日前出庭又搥了徐一拳,被法警制止。記者昨無法聯繫吳的父母,不知其回應。

吳曉榕去年底被徐男當街刺殺,朋友焦急地將她送醫,仍宣告不治。資料照片

認徐工作不穩回絕
徐嫌與吳女曾在三重市某家卡拉OK店共事,徐百般追求吳女被拒,即使工作的卡拉OK店結束營業,兩人各自謀職,徐仍不斷打電話糾纏吳女,並打聽到吳女常去江姓女性朋友工作的三重市一家卡拉OK店捧場,不時在店外守候。但二十八歲的吳女認為徐酒後脾氣差、工作不穩定,始終回絕徐的示愛。
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凌晨三時許,徐喝了酒騎車到江女工作的卡拉OK店外,碰見吳女與五名朋友走出店門要去吃消夜,徐上前質問:「妳今天一定要給我答案,我們能不能在一起?」吳女說:「我們不可能在一起,要說幾次你才了解?」徐表示願給吳女金錢花用,吳女仍不領情。

辯稱誤傷吳女致死
徐嫌惱怒突然從外套口袋拔出一把水果刀,猛刺吳女左胸與左背各一刀,旁人來不及制止,推開徐試圖急救吳女,但吳女因左胸刀傷深達九公分,刺破主動脈與左肺葉,送醫後不治。徐雖趁亂逃離,但打電話給江女詢問吳女傷勢,被誘至醫院遭警員逮捕。
徐辯稱誤傷吳女致死,並企圖以喝酒過量意識不清爭取減刑,但刑庭法官沒採信。
民庭法官則指吳女父母都未滿六十歲,各有工作或財產維持生活,且有三名成年子女可分攤扶養工作,因此判徐應賠償吳女父母共三百二十四萬多元。

殺女同事示意圖
吳曉榕與5名友人走出卡拉OK店外後,遇到徐聰富向其示愛,拒絕之後遭徐持刀刺殺左胸及左背各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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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
發表於 2008/09/24 04:55:14  IP:219.91.124.***
狂戀遭拒殺女 男判賠324萬
判賠324萬???????拿的到再說,殺人才判15年?不會吧?????????應該判賠0元,判刑(終身監禁),狗屁台灣法律,15年,假釋,能關多久?台灣人命那麼不值錢嗎?
憤憤不平
發表於 2008/09/23 20:13:26  IP:122.122.159.***
狂戀遭拒殺女 男判賠324萬
人命真的很不值錢耶!才賠個三百多萬,刑責也不過15年,何況關個幾年就出來了,難怪治安會這麼的敗壞,我希望以後被殺害的人,最好都是法官的家屬或親人!到時候我倒想看看法官又會怎麼判?台灣的法律,唉... .. .
重判
發表於 2008/09/23 15:21:14  IP:59.115.131.***
狂戀遭拒殺女 男判賠324萬
女儿被害,多难過,只賠這點,算什么.法官長腦袋嗎?
地獄之聲
發表於 2008/09/23 14:21:35  IP:59.127.161.***
狂戀遭拒殺女 男判賠324萬
冤呀!還命來!
ooj
發表於 2008/09/23 13:02:39  IP:122.121.129.***
狂戀遭拒殺女 男判賠324萬
給他關到死..
凍結所有財產賠償...
不給追也不行喔..無恥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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