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奉秦╱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男子,不滿他苦戀四年的女友與自己分手才四天,就移情別戀與人同居,便拿鋼管逼迫前女友為情敵打手槍或做愛,但遭拒,憤而持鋼管痛毆情敵送醫不治,檢方昨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八年。
逼女友為情敵自慰
檢察官認為,被告黃冠翔(十九歲、在押)在動手痛毆死者林塵豪(二十三歲)後,見其倒地昏迷,還為其急救,顯無故意殺人意圖,而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黃冠翔不滿追求四年的楊姓女友,與自己剛分手四天,即與KTV同事林塵豪同居,今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時,三人談判未果,當晚,黃即持鋼管到西門路二段林男租屋處談判。
黃男因看到楊女睡在床上,怒火中燒即持鋼管毆打林男,隨後脅迫楊女為林某打手槍或當面做愛,被楊女拒絕,黃嫌即對林男拳打腳踢,待林男倒地昏迷才罷手。
黃嫌之後立即要楊女報警並叫救護車,黃還為林男進行人工呼吸,並將林拖往二樓樓梯口等待就醫,但林因頭、頸、胸腹、背、陰囊及四肢等多處挫傷,造成血胸、腸胃道大量內出血傷重不治。
男毆情敵示意圖
男子黃冠翔(左下圖,資料照片)不滿前女友跟情敵同居,要脅前女友替情敵打手槍或做愛被拒,憤而持鋼管痛毆情敵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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