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洪期榮上周五蹺班上汽車旅館,卻還毆打《蘋果》記者,洪期榮事發後一度承認犯錯,但後來卻又誣指《蘋果》張冠李戴,而他又決定於今天的《蘋果日報》高屏版刊登四分之一版的廣告,向受傷的記者道歉。
「女伴身分應查出來」
儘管洪期榮已決定向記者道歉,但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昨仍強調:「女伴(指和洪同車上汽車旅館的女子)的身分一定要查出來,如果最後這份報告無法對全體國民負責,法務部可能有官官相護之虞,監察院應該要立即介入調查!」
洪期榮昨接受《蘋果》採訪時說:「目前不方便對外發言,要看他們(指高雄高分檢)問我什麼問題,我會盡量配合調查。」但記者追問他車上女子是誰,為何一再袒護時,洪期榮卻始終不願正面回答。
事實上,九月五日案發後,洪期榮接受內部調查時,就拒絕說出該名女子身分,試圖一人扛下所有責任,而負責調查的高雄高分檢檢察官劉玲興昨表示,已查出上汽車旅館的車輛車主,但因車子的所有人,並非地檢署或地方法院人員,因此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而洪期榮毆打記者、強搶相機部分,因為涉及妨害自由,高雄地檢署已經分案展開調查,近日內也將傳洪出庭,釐清事件發生經過。至於在行政處分部分,一名資深檢察官表示,洪期榮因為涉及曠職、打人及和女子上旅館,嚴重影響地檢署形象,恐怕至少會被記一大過,「搞不好連檢察官職位都不保」。
打傷《蘋果》記者的檢察官洪期榮(右下圖,讀者提供),今在《蘋果》高屏版登報(左下圖)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