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組╱台北報導】蔡小姐在PChome線上購物購買液晶螢幕後退貨,事後PChome卻以包裝紙箱有損壞為由,要求她賠償300元,經抗議降為50元。對此,PChome表示,商品是國外原廠製造,紙箱損壞,台灣代理商便無法再出售,才須消費者負擔費用。但消保官認為,業者收這個費用並不合理,消費者可拒付。
業者稱受損難出售
「一個箱子300元,天價啊!」台北蔡小姐說,8月中她收到訂購商品後,直接將紙箱上的膠帶撕開,拿出螢幕安裝測試,因覺不滿意而退貨,沒想到事後PChome客服人員告知,因她用撕的,已造成紙箱損毀,要求她賠償300元。經她向業者抗議,PChome只同意降為50元,她擔心影響退款速度只好接受,但認為不合理。
北縣消保官周繼雄表示,《消保法施行細則》規定,消費者在收到網購商品7天內,因檢查的必要造成商品有毀損,仍可退貨且無須負擔費用,PChome不應要求蔡小姐支付紙箱費用,應退還她50元。
對此,PChome電子商務部總監林慕屏仍堅稱,紙箱是商品的一部分,且這個紙箱上印有原廠品牌相關標示,蔡小姐在拆封時,將部分標示撕毀,台灣代理商或廠商無法自行印製紙箱再售出這台螢幕,所以才要求蔡小姐賠償。
周繼雄指出,既然PChome不願退款,蔡小姐可以手機或市話直撥1950向消保官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