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員4度扭斷妻右手 判刑
女方指控受虐嘿咻後逼倒立 正打離婚官司
2008年08月26日蘋果日報
【黃哲民╱台北報導】調查局調查員鄭景隆(改名鄭詠鈺)遭妻子簡憶榕指控家暴,被起訴後承認四個月內扭斷妻子右手四次,當庭道歉願賠五十萬元。簡接受道歉但不肯和解,板橋地院審理後昨天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各判處徒刑六月和拘役一百二十天,得易科罰金三十萬元。
當庭認罪
簡女去年曾向《蘋果》投訴被鄭打到流產,鄭為逼她懷孕,做愛後會抓起她的雙腳抬高至近乎倒立,藉此想增加受孕機率,她若拒絕就挨打。不過,《蘋果》昨無法聯繫上兩人,無法得知他們回應。
行車爭執拖女摔車
正在攻讀台大博士班的鄭景隆(三十四歲)去年二月十六日,和認識約一年的簡憶榕(三十二歲)到板橋地院公證結婚。但婚後彼此常爭吵,去年五月二十六日兩人在泰山鄉住處鬧翻,身高一八六公分的鄭不憐香惜玉,扭斷身材嬌小的簡右腕尺骨,此後每次動粗,鄭專挑簡的右手扭折,共造成四次骨折、一次腫脹變形。
簡女去年八月二十七日開車載鄭景隆時又起爭執,鄭不顧車子仍在慢速行進,執意負氣開門要下車,簡女怕出意外忍痛用裹著石膏的右手去勾鄭左肩背包背帶,反遭鄭猛力從駕駛座拉往右前座摔出車外,頭部與手腳多處擦傷。
去年九月二十四日凌晨,鄭盛怒下又扭斷簡女右手,還扒光簡外衣只剩貼身衣褲,將簡拖進家裡更衣間擋住門口不讓簡走。直到兩小時後簡父來找女兒,驚見女婿惡行報警,簡女才得以就醫,事後拿五張驗傷單提告。
鄭起初辯稱沒動粗,反指簡女私生活混亂還找人冒用他的證件辦公證結婚。鄭的長官還力挺,假借公務為由派人到板橋地院調閱鄭與簡女公證結婚資料,但被板橋地院嚴詞拒絕。
推稱女常讓夫出醜
但鄭景隆在法院審理時改口認罪,坦承太衝動,但推稱是簡女常讓他當眾出醜。簡女則反駁每次想好好談,對方卻不可理喻,脾氣一來便扭斷她的手。簡女另外還提離婚與民事求償,正由板橋地院審理中。
調查員毆妻示意圖
鄭景隆盛怒下先扭斷簡女右手,再撕破簡女外衣只剩貼身衣褲,將她拖進家裡更衣間擋住門口不讓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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