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曉泉、王家俊╱連線報導】新竹縣竹北市一名國小剛畢業男童,偷家裡錢泡網咖不回家,二十五日下午被父親找到,父親竟氣得用童軍繩套住兒子脖子,罰兒子在大馬路上學狗爬回家;路人見狀勸阻,但父親竟回說:「管小孩不行嗎?關你們什麼事!」警方趕到將父子帶回,打一一三婦幼保護專線,社工詢問後卻說:「情節輕微,請家長將小孩帶回即可。」
柏油路發燙路人不捨
律師劉正穆指出,父親如此管教孩子,已涉及《家暴法》,雖然警方可依現行犯逮捕父親,但在沒有其他監護人或社工提告下,警方多半不會如此做。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執行秘書林慈玲昨說,二十五日下午一一三接獲通知,當即和男童通話,男童說,不願意被安置到陌生地方,希望能跟爸爸回家,才讓男童跟父親回家。林慈玲強調,若當初警方建議安置男童,一定會派社工到場協助。
據警方了解,邱姓男童(十三歲)五天前偷錢蹺家,在竹北市打網咖,兩天不回家,邱父急得到處找,大前天下午終於找到兒子,氣得拿出棉質童軍繩套住兒子脖子,命令兒子像狗一樣爬回家,自己則牽著繩索騎腳踏車跟著。
當時氣溫有攝氏三十六度,警方研判柏油路面可能有四十度高溫,男童爬兩百公尺已滿身大汗,路人看了不忍上前勸阻,邱父雖解下繩索,但仍要兒子繼續爬回家。一名目睹男子說:「太離譜了!看了讓人難過。」並報警處理。
社工竟稱「情節輕微」
警員到場制止,見男童膝蓋已破皮,便撥打婦幼保護專線,未料接電話的社工竟說:「情節輕微,社工不需介入,請家長將小孩帶回。」警員只好留下父子基本資料後讓他們回家。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說,父母管教小孩要先學會控制情緒,不宜讓孩子有挫敗的感受,否則對孩子會有不良影響。
圖解新聞
父把兒當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