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蠟燭燒鄰棚 老翁被訴
2008年06月28日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七十一歲莊姓老翁,不滿鄰居在四樓屋頂搭建遮雨棚阻空氣對流,將蠟燭點燃綑綁在塑膠管頂端,從三樓窗戶向外伸出把遮雨棚燒一個大洞,昨被台中地檢署依放火燒毀住宅未遂罪起訴。
辯已準備滅火器
莊昨焦急的說:「她把雨棚蓋在我家廚房的上方,使排油煙機的油煙無法對流,才想用蠟燭燒一個通風口,我已賠償三萬八千元和解了,怎還會被起訴?」莊還拿出當天準備的二具滅火器,強調他很注意安全。
起訴指出,莊姓老翁與游玉青是鄰居,因游女在四樓屋頂搭建遮雨棚,莊認為雨棚阻隔空氣對流,去年六、七月間,點蠟燭企圖將雨棚燒毀,後來燒出一個約二十公分的大洞,檢方認為,遮雨棚屬游女住宅一部份,莊已有放火燃燒游女住宅的犯意,所幸當日下雨才未釀成災。但顧及莊有老年失智合併妄想症,以致辨識對錯行為的能力降低,故請法官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