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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哲民╱台北報導】情史豐富的台灣大哥大前董事長孫道存,九年前將七千張總值一億六千多萬元的台哥大股票送給兩位紅粉知己藝人顏寧與張瓊玲(藝人張瓊姿的姊姊),聲稱與二女是債務關係而非贈與,但被國稅局識破要他補繳七千六百五十多萬元贈與稅,孫不服打官司抗稅,還是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二次抗稅失敗
最近傳與年輕女模小可走得近的孫道存,已是第二次抗稅失敗,一九九九年他送給為他生下兩子一女的顏寧一萬三千張、市值高達一億六千萬元的台灣大哥大股票,被國稅局要求補稅與罰款共一億三千八百多萬元,他認為同居人可比照配偶免繳贈與稅,也打官司抗稅,前年四月敗訴定讞。連同本案,他因贈與給紅粉知己而補稅受罰已達兩億一千四百多萬元。
當時孫還因不滿同居人不能比照夫妻免稅,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指為保障一夫一妻制,《遺產與贈與稅法》僅允許配偶相互贈與可免繳贈與稅,並不違憲。孫送股給顏的時候,還沒與第二任妻子何念慈離婚,依釋憲結果,不論他送的對象是小老婆、同居人還是紅粉知己,統統不能免稅。
本案起因二○○○年七到十二月,孫用金鑫行公司名義,分四次將台灣大哥大股票賣給兩位紅粉知己,顏寧分到六千張、曾被孫公開稱呼為「內人」的張瓊玲拿一千張。但金鑫行沒收錢,反而在每次交易當天以「預付長期投資」名義,向孫購買同等金額的怡興、太益與大鑫三家公司股票。而孫賣股給金鑫行同樣沒收錢。
二○○三年六月國稅局察覺,認為孫等於用自己的債權抵銷顏寧與張瓊玲應支付給金鑫行的股款,視同贈與要補繳贈與稅。
法官認定贈與
孫堅稱他是債權移轉,接替金鑫行成為顏寧與張瓊玲的「債主」,並非出錢讓兩人免費取得股票的「金主」,他還在隔年一月寄存證信函向顏寧討債,顏寧也趕緊轉讓價值約五千萬元的台灣固網股票給孫,裝做已在還錢。
但國稅局認為孫、顏是被調查才一搭一唱想矇混過關,因為如此鉅額的股票交易竟三年沒付款,也沒任何抵押擔保或催收紀錄,完全不合常理,金鑫行賣給顏的股價更有偏低跡象,法官因此認定是贈與,應該要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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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念慈 54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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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
與孫道存育2女孫瑩瑩、孫芸芸與1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