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3雛妓還仲介 翁重判20年
創嫖客最重刑度紀錄 狠母逼賣淫判12年
2008年12月11日爽報
狠母推3幼女賣淫2年餘,么女下海時僅6歲,變態老翁性侵還仲介嫖客,一罪一罰累計遭判20年,創嫖客最重刑度紀錄,母判12年換不回姊妹幸福。
本報訊
台南縣年初驚傳狠心母親將3名幼女推入火坑2年多的悲劇。台南地院昨宣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法》、強制性交等罪,採一罪一罰併加重刑責,重判狠母魏女12年、同居人沈男13年徒刑,嫖客則判處6個月以上刑期。嫖客許源更因侵害女童時不戴保險套,還充當淫媒仲介友人嫖女童,事後掩飾狡辯,被重判20年,創下台灣司法史上嫖客遭判刑最重紀錄。
判決書指出,魏女讓同居人沈男性侵當時分別才10歲、7歲及6歲的3名幼女,接著竟因缺錢,由沈男仲介59歲嫖客許源與林文輝等人性侵3姊妹;許、林每月姦女3次還玩4P,更以機車接送女孩前往接客,有時選在郊區廢棄瓦窯廠草地,光天化日下「辦事」,母若陪同前往,還在外把風。直到去年12月,長女的國一導師發現異狀緊急通報,警方逮捕10名嫌犯,才讓3姊妹脫離皮肉生涯夢魘。
承辦檢察官昨感嘆,這些人關一輩子也換不回3姊妹的幸福人生。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對重判嫖客表示贊同,強調重判可嚇阻嫖雛妓歪風。
狠母逼3稚女賣淫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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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婦為討好沈姓同居男友,竟縱容他強暴年僅10歲長女,並讓其魔掌伸向2名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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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姓男子慫恿魏婦帶3女兒到處賣淫,甚至讓嫖客在廢棄瓦窯廠旁草地玩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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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若不乖乖接客,魏婦動輒打罵,甚至不給飯吃、逼她們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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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女向國中健教課老師哭訴自己和妹妹被逼賣淫,老師隨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