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追女不成殺人 男判賠324萬元


〈本報訊〉34歲男子徐聰富追求28歲女子吳曉榕不成,去年11月23日凌晨,因再度告白再拒,徐竟拿水果刀刺吳女左胸及左背致死。吳女父母向徐求償約659萬元,板橋地院昨判決徐應賠償共324萬多元。
徐嫌行兇時曾向目擊者嗆:「殺人頂多到警局走一趟,我家裡有錢賠!」出庭卻說自己薪水微薄,無法立刻賠償。除民事判賠,徐嫌還被判刑15年。

告白遭拒刺女示意圖
徐聰富(右下圖)再向吳曉榕告白卻又遭拒,竟拿預藏尖刀刺吳女胸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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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
發表於 2008/09/23 21:07:20  IP:61.57.135.***
追女不成殺人 男判賠324萬元
真好殺人只判15年我一生應該可殺4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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