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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縣府公務員 日工作2小時
薪水照領「沒關係的做到累死」
2008年12月23日爽報
〈本報訊〉台中縣政府抽查員工績效調查,以處理業務時數除以上班天數,60人中3成、即18人每天工作時數不到4小時,其中9人(約15%)甚至僅2小時,薪水卻分文未減;縣府表示,表現差者將調整業務內容,以為懲處。
縣長黃仲生曾被評選施政滿意度最差的首長,他日前痛批部分員工怠惰,要求縣員工刷掌紋簽到,預計半年內考核2000人的工作效率。但專家建議,應進行橫向比較,避免好的擺爛、不好的鑽漏洞。
事實上,公務員偷勤招數不少,台東縣就曾接獲同仁代打卡檢舉,南投縣有公務員把工作推給約僱人員或替代役男,高雄縣議員也稱當地公務員是「有關係的上班看報紙,沒關係的做到累死」。
中縣府稽核績效辦法
◎時間:12/8起,為期半年
◎對象:正式及非正式人員近2000人
◎評量標準:
.正常:5.5小時
.改進:4~5.5小時
.異常:少於4小時
.嚴重異常:少於2.4小時
◎首周調查結果:抽查60人,結果9人工時不到4小時、9人僅2小時
註:工時計算單位為1天
資料來源:台中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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