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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公務員規範
2009年03月19日蘋果日報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算是做了件好事。這在其他民主國家老早是常識的東西,台灣現在才通過,令人唏噓。但遲來總比沒有好。
很多民主國家並沒有這款法條,因為文官體系早已存在了行政中立的文化,並內化為公務員的行為準則;台灣民主化才10多年,公務員(包括教員)很多還活在黨國體制的時代,行政上經常厚彼薄此大小眼。像是前不久,老師、教官、警察處罰政治意見不同的學生,引起很大的反感,就是完全沒有行政中立的修養;郭冠英事件更是造成集體憤怒,成為催生《公務員中立法》最強勁的力量。
杯葛洩密人民受害
文官中立對民主政治的發展極其重要。如果公務員不中立,甲黨執政,支持乙黨的公務員就在工作上杯葛搗蛋扯後腿、洩密怠惰亂搞鬼,受害的是人民和國家。軍人尤其嚴重,異黨執政,甚至可以武裝政變。所以,沒有公務員中立的修養,新執政黨就算換了政務官,但事務官消極抵制不作為,或誤導主官,比沒換黨執政更糟。相信民進黨執政時的政務官們,因公務員不中立而吃的暗虧一定點滴在心頭。
五千年的政治傳統是反官員中立的。我們既然沒那麼先進的文化,就只好立法來強制規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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